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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8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章作者: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主管部门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项目单位   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评价机构   西藏方学会计师事务普通合伙       

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评价结论

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9.25分,其中,项目投入13.28分,项目过程43.22分,项目产出17.75分,项目效15.00绩效评定结论为”,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得分

项目投入

16.00

13.28

项目过程

44.00

43.22

项目产出

22.00

17.75

项目效果

18.00

15.00

综合得分

100.00

89.25

绩效评定级别


目录

一、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二)评价范围和对象

(三)绩效评价依据

(四)绩效评价原则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六)绩效评价方法

(七)绩效评价标准

(八)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二)过程管理情况分析

(三)产出绩效情况分析

(四)效果绩效情况分析

四、评价结论

五、主要绩效

(一)切实做好社保扩面征缴工作。

(二)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三)认真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

)做好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工作。

(五)加快推进职业年金工作。

(六)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

(七)加大社保风险防控工作。

(八)优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扎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工作。

(十)积极做好社会保险宣传工作。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个别项目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全面。

(二)个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

、建议

(一)完善预算绩效目标、指标的设定

(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强化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八、附件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西藏方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司接受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人社厅”)的委托,派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202167日至630日对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社保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进了绩效评价。

人社厅的责任是督促社保局及时提供与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资料,监督、验收绩效评价工作。社保局的责任是及时提供与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相关的财务、项目建设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我们的责任是据提供的资料对部门绩效进行整体评价,并出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现评价工作已结束,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职能

负责全面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全区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生产区数据库)的建设、功能扩展和日常管理及维护负责拟订全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指导全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区各级社会经办机构能力建设负责全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归集工作,负责全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的拨付工作;负责全区职业年金的归集和市场化运作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开展全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和财务审计工作;开展社会保险统计和精算工作负责全区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会同自治区老干部局和驻内地办事处做好异地安置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个人权益查询寄送等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考核和人员培训工作承办区直单位和中央驻藏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区本级)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登记、申报、核定征缴以及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等业务经办工作开展区本级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区本级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工作,开展个人权益查询、寄送工作;负责区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及职业年金的征收;负责区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支付以及基金拨付工作承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织机构

根据自治区财政拨款渠道,区社保局为自治区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厅所属独立财务二级预算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关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批复》(藏机编发〔2011〕12号)、《关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藏机编发〔2016〕65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主要职责、相关内设机构和编制职数〉的通知》(藏人社党〔2016〕93号),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隶属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设10个(正科级)科室:办公室、社会保险统筹科、个人账户科、安置服务科、基金运行科、工伤保险科、稽核审计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综合管理科、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科、职业年金管理科。

2.项目背景

开展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是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2020年度区社保局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效率和社会经济效益。为经费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为加强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部门项目支出资金管理,不断提高部门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3.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本次区社保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包括该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涉及金额2,085.70万元2020年预算开展的项目共22项(包含历年项目),包括“跨省安置工作经费、跨省安置企业离退休职工代管费、社保服务大厅运行费、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经费”等项目,其中,17个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100%,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50%以上,1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在50%以下,1个项目预算还未执行。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收入情况:2020区社保局决算收入2,085.70万元,其中:一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909.89万元,占当年决算收入91.57%二是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175.81万元,占当年决算收入8.43%。

2支出情况:2020区社保局决算支出1,98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2.72万元,项目支出1,002.62万元

3结余情况:2020年度区社保局年末结转结余100.3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19%。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全面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全区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生产区数据库)的建设、功能扩展和日常管理及维护;负责拟订全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指导全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和标准化工作等。

2.阶段性目标

1)妥善解决退休人员在区外安置的问题;(2)实施社会保险扩面计划,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参保,加强社会保险数据分析运用;(3)对区本级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推进社会保险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高社会保险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公众对社会保险服务的需求;(4)保障社保大楼及设备正常运行;(5)确保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开展工作,加强对七地市及各驻内地办事处的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与税务部门的职责划转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旨在通过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等方面做出综合评定,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恰当、详细的衡量标准,对各政府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的绩效管理活动。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旨在客观公平公正评价2020年度区社保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效率和社会经济效益,总结绩优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促进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和使用效益,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评价范围和对象

本次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涉及金额2,085.70万元。项目支出共涉及22个项目,包括“跨省安置工作经费、跨省安置企业离退休职工代管费、社保服务大厅运行费、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经费”等。

项目实施主体有社会保险统筹科、个人账户科、安置服务科、基金运行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综合管理科、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科等部门。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预〔2018〕167号);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3.《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

4.《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7〕75号);

5.《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7〕89号);

6.《西藏自治区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7〕92号)

7.《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

(四)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

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定量分析是指通过数量计算的方法对评价内容进行分析,以反映评价对象的数量特征、数量关系和数量变化。

定性分析是指无法通过数量计算分析评价内容,主要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结合评价对象过去和现在的延续状况及最新的信息资料,对评价对象的性质、特点、发展变化规律作出判断的一种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按照规定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依据《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预2017〕75号)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结合区就业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总分值100分,分为投入、过程、产出和效4项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26项三级指标。

(六)绩效评价方法

本着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数据资料抽查、财务检查、绩效资料审查等多种方式,来掌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并按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规则等,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独立评分相结合等评价方法,对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管理的规范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综合评价部门整体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及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综合分析评价部门取得的整体性效益与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效益。

(七)绩效评价标准

项目总分100分,本次绩效评价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7〕89号)第八章第五十二条,将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90分)、良(≥80分,<90分)、中(≥60分,<80分)、差(<60分)。

(八)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7〕75号)、《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7〕89号)等文件要求,根据项目本身的特殊性及具体的评价内容,经历了前期准备、现场评价、撰写报告三个阶段,组织实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最终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前期准备

202167日-6月9日,评价工作组完成绩效评价总体方案的制定、评价方法的选择、制定指标体系及相关基础资料等前期准备工作。与联系,了解项目总体情况,协调各项目单位及内部资源做好评价准备及配合工作。

2.现场评价

2021年6月10日-6月18日,针对部门整体支出执行情况收集、整理材料;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绩效报告和相关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复核;对项目单位的自评情况、预算支出情况和绩效情况等相关材料进行充分审核,并按照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出具专家评价意见。

3.撰写报告

2021年6月21日-6月30日,通过对评价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分析,项目负责人在认真复核综合评分结果后,结合收集到的各项资料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提交公司业务总负责人复核并签发征求意见稿交委托方确认,经委托方确认无误后最终形成正式报告,盖章签后呈送委托方西藏自治区人社厅。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评价组按照既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得出的部门整体绩效得分为89.25分,评价结果为”,各指标分析情况如下所述:

(一)投入情况分析

(标准分16.00分,评价得分13.28分)

该类指标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明确性“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个三级指标,主要评价目标设定是否合规。满分16.00分,评价得分13.28分,得分率为83.00%。项目投入类指标具体分值及得分情况如下表3-1:

3-1   项目投入类指标具体分值及得分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满分值

得分

得分率

投入

项目立项

绩效目标合理性

4.00

4.00

100.00%

绩效目标明确性

4.00

3.00

75.00%

“三公经费”变动率

4.00

4.00

100.00%

重点支出安排率

4.00

2.28

57.00%

小计

16.00

13.28

83.00%

1.目标设定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4.00分,得分4.00分,得分率为100.00%)。

评价说明: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分说明:经评价,区社保局实施的各个项目均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与项目单位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置较为合理。本指标得4.00分。

(2)绩效目标明确性(满分4.00分,得分3.00分,得分率为75.00%)。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晰化情况。

评分说明:查阅区社保局提供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发现,大部分项目均设置了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并且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将年度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设定的指标值与项目目标任务数相对应,项目绩效指标设置较为细化、量化,但个别项目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的情况。本指标得3.00

扣分原因:个别项目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未按文件要求进行设置。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藏财绩〔2020〕6号)文件中绩效指标设置要求“产出指标为必填指标,其中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的三级指标数量不得少于2个且需量化,时效指标不得少于1个且需量化”,区社保局2020年个别预算项目未设置必填指标,“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产出指标只设置了数量、质量和时效指标,缺少成本指标。

(3)“三公经费”变动率(满分4.00分,得分4.00分,得分率为100.00%)。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比率≤100%的,得4.00分;比率>100%的,得0分。)

评分说明:经评价,区社保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10.19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20.59万元,同比上年减少50.51%,反映出区社保局在控制行政成本方面做得较好。本指标得分4.00分

(4)重点支出安排率(满分4.00分,得分2.28分,得分率为57.00%)。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比率≥90%的,得4.00分;比率90%以下的,有合理理由,得分=分值*比率;无合理理由,得0分)

评分说明:经评价,区社保局2020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为“跨省安置企业离退休职工代管费”1个项目;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为628.00万元、项目总支出为1,101.48万元,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为57.01%,反映出区社保局对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一般,需要进一步加强。本指标得分2.28分。

(二)过程管理情况分析

(标准分44.00分,评价得分43.22分)

该类指标包括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五个三级指标,主要评价项目过程管理情况。满分44.00分,评价得分43.22分,得分率为98.23%。项目过程类指标具体分值及得分情况如下表3-2:

3-2     项目过程类指标具体分值及得分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满分值

得分

得分率

过程

预算执行

预算完成率

3.00

2.86

95.33%

预算调整率

3.00

2.70

90.00%

支付进度率

3.00

2.86

95.33%

结转结余率

3.00

3.00

100.00%

结转结余变动率

3.00

3.00

100.00%

公用经费控制率

3.00

3.00

100.00%

“三公经费”控制率

3.00

3.00

100.00%

政府采购执行率

3.00

3.00

100.00%

预算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00

3.00

100.00%

资金使用合规性

3.00

3.00

100.00%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3.00

3.00

100.00%

基础信息完善性

2.00

1.80

90.00%

资产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00

3.00

100.00%

资产管理安全性

3.00

3.00

100.00%

固定资产利用率

3.00

3.00

100.00%

小计

44.00

43.22

98.23%

1.预算执行

1)预算完成率(满分3.00分,得分2.86分,得分率为95.33%)。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比率≠1,有合理理由,得分=分值*比率;无合理理由,得0分)

评分说明:经评价,区社保局2020年度预算完成数为1,985.34万元,预算数为2,085.70万元,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为95.19%,部门预算完成情况较好。本指标得2.86分。

扣分原因:个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较为缓慢,如“社会保险专项业务经费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项经费”项目预算77.50万元,实际支出为7.0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09%,其主要原因为:一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本项目中部分预期工作未开展,导致经费结余较多;二是,印制的宣传手册等资料从全民参保经费中列支,举办的全区社会保险业务培训班费用从局公用经费中列支,未从该项目经费中列支,导致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

(2)预算调整率(满分3.00分,得分2.70分,得分率为90.00%)。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本年度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评分说明:经评价,区社保局2020年度调整数为171.57万元不含历年结转结余资金,预算数为2,081.46万元,本年度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为8.24%,调整程度较低。本指标得2.70分。

扣分原因:第一,区社保局2020年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了会议、培训、出国(境)以及调研等人员密集性工作,相应预算进行调减;经费开支较少,导致结余资金较多;第二,财政厅为推动财政一体化系统上线将历年(包括2019年)结转结余和2020年基本支出结余资金全部收回,因此导致年初预算有调整数。

(3)支付进度率(满分3.00分,得分2.86分,得分率为95.33%)。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评分说明:社保局2020年度决算支出1,985.34万元,实际支付进度为95.19%,既定支付进度为100%,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为95.19%,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较好。本指标得2.86

(4)结转结余率(满分3分,得分3.00分,得分率为100.00%)。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当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比率≤10%,得3分;10%<比率≤15%,得2分;15%<比率≤25%,得1分;比率≥25%,得0分。)

评分说明:经评价,区社保局2020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为100.36万元,支出预算数为2,085.70万元,当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为4.81%,项目单位针对结转结余资金实际控制程度效果较好。本指标得3.00分。

(5)结转结余变动率(满分3分,得分3.00分,得分率为100.00%)。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部门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评分说明:经评价,区社保局2020年末结转结余资金为100.36万元,2019年末结转结余资金为266.68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62.37%,项目单位在控制结转结余资金方面做得较好。本指标得3.00分。

(6)公用经费控制率(满分3.00分,得分3.00分,得分率为100.00%)。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额实际控制程度。(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得3分,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不得分。)

评分说明:经评价,区社保局2020年度决算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为80.76万元,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为82.26万元,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为98.18%,一定程度上节约了机构运转成本,本指标得3.00分。

(7)“三公经费”控制率(满分3.00分,得分3.00分,得分率为100.00%)。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得3分,“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不得分。)

评分说明:经评价,区社保局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10.19万元预算安排数为10.19万元,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为100.00%,未出现超支使用现象,项目单位在“三公经费”使用控制方面做得较好。本指标得3.00

(8)政府采购执行率(满分3.00分,得分3.00分,得分率为100.00%)。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得分=分值*比率)

评分说明:本部门实施的政府采购均是按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完备,本指标得3.00分。

2.预算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3.00分,得分3.00分,得分率为100.00%)。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评分说明:评价区社保局具有相应的财务与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其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有效执行,本指标得分3.00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3.00分,得分3.00分,得分率为100.00%)。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评分说明:评价区社保局实施的各个项目拨款流程较为合规,每笔款项的拨付有部门负责人审核和领导批示意见,为资金使用安全性提供了保障;资金支付依据较齐全,主要包括报销单、部门公文审签、支付凭证、拨款申请、发票、资金支付审批表、合同等;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本指标得3.00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满分3分,得分3分,得分率为100%)。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评分说明:经评价,区社保局为人社厅的二级核算单位预决算信息通过人社厅统一公开经查询西藏人社厅官方网站(http://hrss.xizang.gov.cn/),人社厅于2020年2月公开了预算信息截止评价日,未公开决算信息。经询问及查询历年决算公开时间了解到,决算公开事项是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通常情况下决算信息于次年的8月份进行公开,不能视为区社保局未主动公开。本指标得分3.00分。

(4)基础信息完善性(满分2.00分,得分1.80分,得分率为90.00%)。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支撑情况。

评分说明:经评价,区社保局提供的大部分项目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本能够准确反映项目收入和支出情况,使项目得到了较有效的预算管理本指标得1.80分。

扣分原因:个别项目财务核算与国库支付系统存在一定差异,系统之间的一致性应进一步加强

3.资产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3.00分,得分3.00分,得分率为100.00%)。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分说明:经评价,区社保局制定了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严格履行了部门职责本指标得3.00分。

(2)资产管理安全性(满分3.00分,得分3.00分,得分率为100.00%)。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资产保存是否完整;资产配置是都合理;资产处置是否规范;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账实相符;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安全运行情况。

评分说明:经评价,区社保局资产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做到了账实相符本指标得3.00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满分3.00分,得分3.00分,得分率为100.00%)。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实际在用固定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比率≥90%,得4分;90%>比率≥75%,得3分;75%>比率≥60%,得2分;比率<60%,不得分。)

评分说明:经访谈及实地查看,区社保局拥有固定资产公务车3辆、房屋面积338平方米、专用设备2台,资产利用率均超过90%,使用效率较高。本指标得3.00分。

(三)产出绩效情况分析

(标准分22.00分,评价得分17.75分)

该类指标包括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完成及时性重点工作办结率个三级指标,主要评价项目过程管理情况。满分22.00分,评价得分17.75分,得分率为80.68%。项目过程类指标具体分值及得分情况如下表3-3

3-3    项目过程类指标具体分值及得分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满分值

得分

得分率

产出

职责履行

实际完成率

5.50

4.25

77.27%

质量达标率

5.50

3.75

88.18%

完成及时性

5.50

4.25

68.18%

重点工作办结率

5.50

5.50

100.00%

小计

22.00

17.75

80.68%

1.职责履行

1)实际完成率(满分5.50分,得分4.25分,得分率为77.27%)。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得分=分值*比率)

评分说明:经评价,区社保局2020年度实施项目总计22个,根据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17个项目,实际完成率为77.27%,本指标得4.25分。

扣分原因:个别项目未达到预期设置的数量指标,例:社会化服务站补助费项目预期设定的数量指标“服务人员10万人”,实际完成人数为9万人,原为部分县乡未完全执行该项目,导致未达预期指标值;“跨省安置工作经费”项目未达预期设定的数量指标“服务人员9000人”,实际完成人数8400人,原因为安置工作正在实施过程中,导致未达预期指标值。

(2)质量达标率(满分5.50分,得分3.75分,得分率为68.18%)。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达到指标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评分说明:经评价,区社保局2020年实施项目22个,根据区社保局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其中已有15个项目达到预期质量指标设定的目标值,项目整体质量达标率为68.18%,本指标得3.75分。

扣分原因:个别项目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时未考虑项目负责科室全年工作情况逐项设置,指标设置较局限,指标值设置过高,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确定因素等情况导致项目部分工作无法开展而未达到预期目标值,例:社会保险机动业务费项目期初设定的征订数的预期值可达到95%以上”,而实际目标实现值只达到85%左右”沟通了解到其未达标原因为沟通机制尚未完善,未配合好各地市做好应急资金的使用,质量指标中征订数未达到预期指标值。

(3)完成及时性(满分5.50分,得分4.25分,得分率为77.27%)。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实现目标的实现程度。(得分=分值*比率)

评分说明:审阅区社保局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自评报告、自评表等资料发现,区社保局绝大部分项目实际完成时限都在计划规定的时限内,整体完成及时率为77.27%,本指标得4.25分。

扣分原因:个别项目未能在设置的计划时限内完成,例:“社会保险标准工作经费”项目,因科室人手较为紧张以及新冠疫情影响,导致该项目未在2020年完成培训以及调研工作。

(4)重点工作办结率(满分5.50分,得分5.50分,得分率为100.00%)。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得分=分值*比率)

评分说明:经评价,本次区社保局2020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为“跨省安置企业离退休职工代管费”1个项目,截至评价日2020年12月31日,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本次重点工作项目整体完成率100.00%。本指标得分5.50分。

(四)效果绩效情况分析

(标准分18.00分,评价得分15.00分)

该类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个三级指标,主要评价项目履职效益情况。满分18.00分,评价得分15.00分,得分率为83.33%。项目效果类指标具体分值及得分情况如下表3-4

3-4     项目效果类指标具体分值及得分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满分值

得分

得分率

效果

履职效益

经济效益

6.00

5.00

83.00%

社会效益

6.00

5.00

83.33%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6.00

5.00

83.33%

小计

18.00

15.00

83.33%

1.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满分6.00分,得分5.00分,得分率为83.33%)。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评分说明:经评价,本次区社保局2020年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社保征缴与拨付程序的支出,有效提升了社保经办机构的效率;各类培训、调研以及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帮助更多的群众经济便捷地享受社保相关服务,项目产出的经济效益影响较大。本指标得分5.00分。

扣分原因:社会化服务站补助费项目预计完成对10万人的补助费发放,由于部分县乡未完全执行该项目实际执行人数9万人,与预期设定的目标值存在一定差异,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经济效益的产生。

2)社会效益(满分6.00分,得分5.00分,得分率为83.33%)。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评分说明:经评价,本次区社保局2020年项目的实施推动了全区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生产区数据库)的建设提升了全区各级社会经办机构业务能力,方便了社会群众的社保缴纳与查询等,项目产出的社会效益较为明显,但存在个别项目未达到预期社会效益指标设定的目标值。本指标得分5.00分。

扣分原因:例:“全民参保计划工作经费”项目的开展预计将推进全区居民推进城乡统筹,维护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使全区参保户籍人口达到350万人次以上”,截至2020年底实际达到人口和约275万次,与预期效益值存在一定差异。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6.00分,得分5.00得分率为83.33%)。

评价要求:该项指标主要考核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评分说明:经评价,区社保局2020年实施的各项目通过走访、问卷等方式对实施的项目进行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的社会调查,大部分项目均达到绩效申报表设置的满意度指标值。本指标得分5.00分。

扣分原因:个别项目未达到预期设定的满意度指标值,如社会保险专项业务经费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项经费”项目因个别地市在政策解读理解上不足,导致预期设定的满意度指标未实现。

四、评价结论

经评价小组对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打分后,得出本次资金项目支出整体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9.25分,绩效评价评定结论为”。其中,投入13.28分,过程43.22分,产出17.75分,效15分。具体得分情况详见附件1。

五、主要绩效

(一)切实做好社保扩面征缴工作。

截至2020年12月底,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参保和基金征缴任务,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27.02万人(含离退休),企业职工参保人数25.35万人(含离退休),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0.20万人,城居保参保人数166.05万人(含待遇领取人数),各项参保任务均达到100.00%以上,环比2019年增加8.78万人增长3.51%;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984,349.00万元,其中:企业征缴收入239,779.00万元(其中税务征缴56,156.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征缴收入706,640.00万元(其中税务征缴687,735.0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4,429.00万元(其中税务征缴3,920.00万元)城居保征缴收入23,501.00万元(其中税务征缴23,307.00万元)

(二)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截至到2020年12月底,累计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258,438.0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276,766.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899,490.00万元,城居保待遇69,486.00万元工伤保险待遇12,696.00万元);圆满完成2020年全区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此次调待是国家连续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5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机关事业单位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1,904.25元,企业职工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5,216.74运用大数据分析,以人脸识别系统为依托,通过社保经办大厅、手机APP以及网上人脸识别系统开展认证,完成5.60万人认证,完成退休人员认证的目标55%,保障基金安全

(三)认真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和退休人员的待遇,在窗口单位人员流动性大,覆盖面广的情形下,通过采取网上经办“不见面”服务,坚持办公场所日常消毒及进出人员登记等多种方式,保证了日常经办工作正常开展;开展疫情期间社会保险费减、免、缓,切实将减免、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落实到位,通过采取多种途径做好了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区阶段性减免9350家参保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金额共计146,640.00万元;累计为企业负各项社会保险费15,753.84万元(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做好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工作。

按照国家关于做好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区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积极与税务部门对接,于2020年10月底通过社会保险信息共享平台向税务部门传输了9736家937147条参保缴费数据,至此我区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全部移交税务部门。

(五)加快推进职业年金工作。

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局完成了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和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对职业年金受托人、托管人、投管人评选流程进行模拟演练,完成了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前利率确定工作,并逐步做好职业年金资金归集工作,确保投资运营前资金到位

(六)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

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局完成了306.35万条全民参保全量数据上传工作,实现了与业务系统对接,做到数据动态更新,提升了数据质量,为下步精准扩面,实现应参尽参打下坚实基础。同时积极做好社保扶贫工作,完成对人社扶贫信息平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705916名人员的核实工作,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发尽发

(七)加大社保风险防控工作。

完善社会保险稽核风险防控系统功能,完成社保稽核模块、社保内控模块及公共部分的单位欠缴查询三个权限下放工作;通过举办风险防控培训会,邀请社保风险防控专家授课,结合社保经办工作实际,分析目前风险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下步工作思路和举措,为提升我区风险防控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逐步建立健全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岗位责任制度,推进风险防控措施“进规程、进系统”,构成事前预防控制、事中在线核验、事后稽核检查的风险防控体系。

(八)优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2020年完成了与部中心转移接续平台对接工作,实现保险关系转移网上办理,开通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个人查询功能,完成区内跨制度转移接续功能建设工作,实现了跨省转移接续网上经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的同时方便办事群众

)扎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工作。

2020年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基数和待遇清算工作,为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清算工作,通过开展培训和制定相关规程明确清算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截至2020年12月底,累计完成2394家单位资金清算工作,完成清算单位总数的39.64%。

(十)积极做好社会保险宣传工作。

为及时将我区坚守在社保工作一线的优秀工作人员宣传出来,按照部中心要求,2020年在全区开展了“战役社保人”评选活动,推荐5名社保人参加全国评选活动;通过中国社会保障杂志刊登3期社保扶贫专刊;通过采取制作投放宣传视频、经办大厅LED滚动播放、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社保政策和经办工作进行宣传,还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手段,“西藏社保”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资讯14期,厅门户网站、光明网和西藏日报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达到政策宣传覆盖面广,宣传有力的目的。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个别项目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全面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藏财20206号)文件中绩效指标设置要求规定绩效指标中“产出指标为必填指标,其中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的三级指标数量不得少于2个且需量化,时效指标不得少于1个且需量化”,区社保局2020年实施的项目中个别项目未设置必填指标,例:“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经费”项目,产出指标中只设置了数量、质量和时效指标,未设置成本指标。

(二)个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

区社保局2020年实施的项目中“社会保险专项业务经费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项经费”项目预算77.50万元,实际支出为7.0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09%,预算执行较差,其主要原因为:一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本项目中部分预期工作未开展,导致经费结余较多;二是,印制的宣传手册等资料从全民参保经费中列支,举办的全区社会保险业务培训班费用从局公用经费中列支,未从该项目经费中列支,导致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

、建议

(一)完善预算绩效目标、指标的设定

项目实施主体要结合项目性质和特点,进一步完善编制预算绩效目标设置,细化、量化预算绩效指标,确保绩效目标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便于操作。对于确实难以量化的指标,可以通过专家和社会调查的方法,分级评估,进行量化区分。

(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把控项目预算申报,切实承担起项目预算审核的第一道关口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管理,精准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避免出现已资金到位但项目却长期未执行、执行进度缓慢等情况,合理规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强化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合理制定项目方案和计划,减少预算执行中的项目预算调整和结余,平衡好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加强预算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做到事前有评估、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并且按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程度考核项目实施效果。

强化绩效管理责任制,明确项目实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实现预算绩效目标并且收集、保存各项预算效果资料的主体责任。

加强项目档案管理,重视绩效信息资料收集,及时、全面、完整归集项目效果资料,充分反映项目实施绩效。

提高预算绩效经办人员业务水平积极派员参加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班,认真学习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知识,了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业务流程,认清当前绩效管理形势,准确把握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绩效管理意识,切实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八、附件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要点

满分值

得分

投入

项目立项

绩效目标合理性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3.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4.00

4.00

绩效目标明确性

1.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2.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3.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4.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4.00

3.00

“三公经费”变动率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比率≤100%的,得4分;比率>100%的,得0分。)

4.00

4.00

重点支出安排率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

4.00

2.28

过程

预算执行

预算完成率

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比率≠1,有合理理由,得分=分值*比例;无合理理由,得0分)

3.00

2.86

预算调整率

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

3.00

2.70

支付进度率

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

3.00

2.86

结转结余率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

3.00

3.00

结转结余变动率

1.部门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

3.00

3.00

公用经费控制率

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例。

3.00

3.00

“三公经费”控制率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

3.00

3.00

政府采购执行率

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

3.00

3.00

预算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00

3.00

资金使用合规性

1.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4.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00

3.00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2.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

3.00

3.00

基础信息完善性

1.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
2.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
3.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

2.00

1.80

资产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2.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00

3.00

资产管理安全性

1.资产保存是否完整;
2.资产配置是否合理;
3.资产处置是否规范;
4.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账实相符;
5.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00

3.00

固定资产利用率

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

3.00

3.00

产出

职责履行

实际完成率

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得分=分值*比率)。

5.50

4.25

质量达标率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得分=分值*比率)。

5.50

3.75

完成及时性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按时或提前完成,得5分;延迟1年内完成,得分=分值*(1-(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365天))。

5.50

4.25

重点工作办结率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数或下达数的比率(得分=分值*比率)。

5.50

5.50

效果

履职效益

经济效益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6.00

5.00

社会效益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6.00

5.0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6.00

5.00

合计

100.00

89.25

西藏方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西藏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6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