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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通新就业群体劳动纠纷调处绿色通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8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处(局)、总工会(工会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新就业群体权益的决策部署,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畅通新就业群体维权渠道,高效便捷化解新就业群体劳动纠纷,切实维护网约配送、出行服务、物流运输、网约家政、网络营销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现就开通新就业群体劳动纠纷调处绿色通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依规、高效便民、多元联动、源头化解的工作原则,聚焦新就业群体劳动纠纷诉求集中、处置紧迫、涉及群体广泛的特点,打破常规办案流程壁垒,建立优先受理、快速调解、简捷仲裁、限时办结的全链条绿色通道以提升纠纷化解质效为核心,以优化办案程序为抓手,以协同联动为保障,最大限度压缩办案时限、降低维权成本、减少劳动者维权奔波,切实打通新就业群体维权最后一公里全力实现纠纷受理零门槛、处置高效率、结果有保障,推动新就业群体劳动纠纷就地化解、快速处置,筑牢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底线,助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调解组织前端快速调解

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当日完成审核,依法应当受理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双方开展调解,简单纠纷力争5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纠纷调解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双方同意延期的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注重调解方式柔性化、精准化,针对新就业群体用工特点,聚焦职业伤害保障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工伤待遇等核心诉求,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推动纠纷在仲裁前置环节高效化解,切实降低仲裁案件增量。达成调解协议的,引导双方申请仲裁审查、置换仲裁调解书,提高法律效力。

(二)优化仲裁程序提升办案质效

1.大幅缩短办案时限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后,当日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当日登记3个工作日内受理,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调解程序,10个工作日内调解未果的,快速进入仲裁程序,简单案件开庭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决,一般案件开庭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决,整体办案时限缩短30日(确认劳动关系、中止及公告案件除外),全面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限坚决杜绝超期办案、拖延办案。建立案件台账,实行全程跟踪督办,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高效推进。

2.全力引导调解结案坚持调解优先、全程调解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仲裁立案、庭审、裁决全流程。立案前主动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立案后庭审前积极组织庭前调解,庭审中结合案件事实开展当庭调解,庭审后裁决前做好收尾调解。建立仲裁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联动机制,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出具仲裁调解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3.全面适用简易处理程序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标的不大的新就业群体劳动争议案件,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简化庭审流程,精简举证质证环节,实行要素式庭审、速调速裁,取消不必要的程序环节。依托西藏劳动人事争议线上智慧服务平台实现线上调解、线上庭审,打破时空限制,方便新就业群体参与仲裁活动。严禁随意将符合简易程序的案件转为一般程序,切实提升案件处置效率。

4.严格落实终局裁决规定精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终局裁决条款,对追索职业伤害医疗费、治疗职业伤害期内的生活保障费、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新就业群体劳动争议案件,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职业伤害保障方面发生的争议案件,应当适用终局裁决,杜绝应裁未裁、适用不当问题,缩短新就业群体维权周期,及时兑现合法权益。

5.抓实先行裁决与先予执行对案件部分事实清楚、涉及新就业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的,依法先行作出裁决;对新就业群体追索职业伤害医疗费、治疗职业伤害期内的生活保障费、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的案件,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无需新就业群体提供担保,当日作出先予执行裁定,及时移送法院执行,全力保障新就业群体急需的治疗和生活资金、医疗费用快速到位,解决新就业群体燃眉之急。建立先行裁决、先予执行案件专项台账,全程跟踪落实进度,确保裁定执行到位。

6.稳慎办理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对涉及10人以上的新就业群体集体劳动争议、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复杂案件,第一时间介入处置,稳定劳动者情绪,引导理性维权,同步开展调查核实、协商调解,快速厘清争议焦点,依法公正作出处理。加强舆情防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防矛盾激化升级,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健全绿色通道长效机制

建立新就业群体劳动纠纷台账,明确案件承办人、办理时限、进展情况,确保案件处置全程可追溯。设立绿色通道专门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供咨询、受理、调解、仲裁一站式服务,公示办理流程、时限和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开展绿色通道案件复盘分析,梳理堵点难点,优化流程机制,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加强调解员、仲裁员日常学习,提升新就业群体用工政策把握能力和纠纷处置专业素养,打造专业化办案队伍。

(四)加强调解仲裁与行政执法衔接

对涉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平台企业、用工单位及时移交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

三、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

建立人社、司法、法院、工会等部门协联动机制,通报案件处置情况,研判纠纷化解难点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绿色通道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绿色通道建设、案件办理、流程优化,健全案件管理机制;加强对各类调解组织业务指导,提升前端调解效能;做好数据统计、经验总结和上报工作,推动绿色通道落地见效。

(二)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在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绿色通道,新就业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新就业群体劳动纠纷调解工作,强化人民调解与仲裁调解衔接联动;统筹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法治意识。

(三)工会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深入新就业群体开展维权宣传,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全程参与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代表新就业群体维护合法权益;建立新就业群体维权台账,及时收集诉求、反馈问题,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和帮扶救助。

(四)人民法院畅通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执行渠道,提升文书执行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就业群体劳动纠纷绿色通道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举措,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

(二)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线上线下同步开通维权渠道,实现最多跑一次;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杜绝拖延办案、推诿扯皮,对重大集体纠纷实行专班处置、加急办理。

(三)加强协同联动,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制度,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化解合力;推动绿色通道向平台企业延伸,实现纠纷就近化解、源头治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绿色通道服务内容、维权路径,提升新就业群体知晓率;及时宣传典型案例,引导劳资双方依法用工、依法维权,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附件:新就业群体劳动纠纷办理指南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西藏自治区司法   西藏自治区总工会    

                                                                        2026526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

附件

新就业群体劳动纠纷办理指南

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

        堆龙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0891—6553477

山南市邮政管理局快递行业调解中心:    0893—7823273

林芝市邮政快递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0894—5832339

那曲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0896—3721015

自治区仲裁机构

西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0891—6845829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46号(自治区人社厅机关大楼2楼)

地市仲裁机构

1.拉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0891—6323194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北路17号(拉萨市人力资源市场4楼)

2.日喀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0892—8838340

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黑龙江路22号(市人社局业务楼1楼)

3.山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0893—7823273

地址:山南市乃东区泽当镇三湘大道16号(市人社局院内2楼)

4.林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0894—5832339

地址:林芝市巴宜区青年路3号(市人社局院内1楼)

5.昌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0895—4843633

地址:昌都市马草坝东路横三街6号(市人社局办公楼五楼仲裁院507

6.那曲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0896—3721015

地址: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拉萨南路18号(市人社局5楼)

7.阿里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0897—2604984

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陕西路56号(地区人社局1号楼1楼)


材料一

新就业群体劳动纠纷台账

案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立案时间

案件类型

调解员

涉及

金额(元)

结案时间

是否

农民工

是否

仲裁审查

























































































(注:此台账供调解组织和仲裁委案外调解使用,仲裁委立案处理的填写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情况登记表

申请调解仲裁提交材料清单

一、申请书(原件,本人签名、按手印;一式份)。

二、平台/用人单位工商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打印)。

三、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式贰份)。

四、证据材料(一式份)。

劳动关系或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工作证、工资支付凭证、收入证明、银行流水(重点标注平台支付部分)、平台服务协议、平台派(接)单记录、APP算法规则截图、报酬支付周期证明、工作时长证明、双方沟通记录(微信/平台聊天)、服务标准、奖惩记录、监控录像、平台数据、考勤等。

事故伤害证明如:医疗记录、就医记录、事故现场照片、事故现场记录、平台接单数据、医疗诊断书、收费票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清单(含自费项目明细)、费用凭证等。

以上证据材料尽量提供完整。(申请人如有代理律师,需提交委托书、律所公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没有则无需提交)

备注:每增加一个被申请人或第三人,提交的申请书、证据材料需增加一份。

调解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请求调解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元。

2.……

事实和理由:

.……

致: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材料二

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纠纷调处过程

一、调解组织调解阶段

依托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开展规范化调解、实现矛盾源头化解。

(一)调解申请与受理

1.申请主体:争议双方均可提出调解申请。

2.申请渠道:线上可向人社部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http://223.71.147.149/portal/login.do申请调解。线下可向平台企业所在地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申请材料:填写调解申请书(载明双方信息、赔付诉求、争议事实和理由、证据清单及材料),书写困难的可口头申请,由调解组织工作人员记录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

4.受理审核:调解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新就业群众职业伤害纠纷且双方同意调解的,予以受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或一方不同意调解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引导其转入仲裁程序。

(二)调解步骤与时限

1.调解准备:调解员审阅案件材料,梳理争议焦点核实证据真实性,拟定调解方案,必要时开展调查核实。

2.现场/线上调解:遵循平等、公正、合法原则,组织双方当面或线上调解,充分听取双方陈述,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厘清平台用工责任、职业伤害赔付标准,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共识。

3.调解时限:调解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疑难复杂纠纷,经双方同意可延期,延长期限最长不超15

(三)调解成败与衔接

1.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成功的,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载明争议事实、赔付事项、履行期限,经双方签字确认、调解组织盖章确认后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

2.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同意的,视为共同提出申请)。需提交仲裁审查申请书、调解协议和申请调解的全套材料 。

已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仲裁委员会不再受理仲裁审查申请。

3.调解失败: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一方反悔或拒不配合调解的,调解组织出具《终止调解决定书》,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阶段

调解不成的,依法进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通过准司法途径定纷止争。

(一)仲裁申请

1.申请主体:争议双方均可提出仲裁申请。

2.申请渠道:线上可通过西藏阳光仲裁微信小程序或微信公众号申请仲裁;线下可实地向管辖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申请材料:填写仲裁申请书(载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争议事实和理由、证据清单及材料),书写困难的可口头申请,由仲裁机构工作人员记录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

(二)仲裁受理与开庭

1.受理审查:仲裁委员会及时审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及相关仲裁文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告知其他维权渠道。

2.开庭审理: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组织开庭审理,双方举证质证、辩论陈述、组织调解,仲裁庭查明事实、明确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一般案件30日内审结,疑难案件经审批可延长15日。

3.先行裁决: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职业伤害医疗费、生活费诉求,可作出先行裁决,督促企业先行履行,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及时救治和生活权益。

(三)仲裁调解

收到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在立案前、立案后、开庭前、开庭中、裁决前均可引导当事人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成功的,制作仲裁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进入仲裁程序,开庭审理。

三、后期救济途径

(一)对终局裁决的救济途径:申请人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被申请人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二)对非终局裁决的救济途径双方对非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三)对逾期不履行的救济途径: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调解笔录(范本)

××劳调案〔20 ×××

时间:                 

地点:                                         

案由: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调解情况:

调解员:(提问)

申请人:(回答)

被申请人:(回答)

……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

调解员:                                                 记录员:

                                           

                                                            

调解协议书(范本)

××劳调案〔20 ×××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一般代理/特别代理

被申请人:(名称、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一般代理/特别代理

请求调解事项:

1.……

2.……

调解过程与结果: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发生争议,于  年  月  日向本调解中心/委员会申请调解。本调解中心/委员会受理后经查证……(事实)。 年  月  日,双方当事人在本调解中心/委员会的主持下,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1.……

2.……

本调解书一式三份,申请人、被申请人及本中心/委员会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双方当事人和调解员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委员会印章后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协议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审查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本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履行,如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仲裁。

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员:

×××××(公章)                                                           

     

终止调解通知书(范本)

案由:

案号:××劳调案〔20 ×××

申请人: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请求调解事项:

1.……

2.……

因以下第()原因终止调解:

1.申请人自动撤回劳动争议调解申请;

2.被申请人不同意调解;

3.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参加调解活动;

4.调解活动已超过法定调解时限,且当事人不同意续延调解期限;

5.其他终止调解的理由。

×××××(公章)                                                                   

     

送达回证

                                                        ×劳调案〔20 ×××

受送达人


案由


送达单位

……

送达地点

……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送达文件

签发人

送达人

收到日期

受送达人签名

或盖章

……

×××

×××

×××

    日时

  


……


备注


材料三

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纠纷调处

操作指引与核心要点

一、案件受理核心规范

(一)主体界定

1.申请人:遭受职业伤害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近亲属、依法委托的代理人。

2.被申请人:平台运营企业、劳务合作企业、用工分包企业等实际用工及管理主体。

(二)申请材料审查

1.调解/仲裁申请书,载明双方信息、赔付诉求、事实和理由、证据清单及材料

2.双方身份证明,如劳动者公民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工商注册信息等。

3.用工关系佐证材料,如平台服务协议、承揽合同、派单记录、报酬支付流水、考勤管理记录等。

4.职业伤害事实材料,如事故现场记录、监控录像、证人证言、报警记录、平台出险报备记录、职业伤害确认及劳动能力鉴定材料等。

5.医疗诊疗材料,如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医疗费用票据、检查报告单等。

6.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

(三)应予受理情形

1.争议属于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纠纷范畴,主体适格、管辖无误。

2.申请人与职业伤害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诉求明确。

3.材料齐全。

(四)不予受理情形

1.不属于调解仲裁受案范围的,如单纯民事承揽、经济合同纠纷等,应书面告知理由并引导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

2.同一争议已由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出具调解文书或作出生效裁决、判决的,不再重复受理。

3.不属于本机构管辖的,书面告知向有管辖权的机构申请。

4.已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伤害保障待遇,无新事实、新证据再次申请的,不予受理。

二、调查与定性核心

(一)关系定性

严格区分三类用工情形,不应仅凭协议名称、个体工商户注册等形式要件定性,需以实质性用工管理为核心判定依据:

1.劳动关系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劳动关系要件,劳动者接受平台企业管理、遵守规章制度、报酬按期结算、纳入考勤考核、认定为工伤的,适用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2.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平台企业存在一定管理约束,但未达到劳动关系标准、无法认定劳动关系,符合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政策范围、纳入试点保障体系的,按试点政策享受职业伤害保障待遇。

3.非劳动关系情形:平台仅提供信息撮合服务,劳动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决定服务内容与时间,双方为平等民事主体关系,按民事侵权、合同纠纷处理,引导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

(二)用工关系核心判定要素

综合审查以下四项核心要素,全方位核实实质性用工关联:   

1.工作自主性:核查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工作量、接单权限、服务区域的自主支配程度

2.管理控制度:核查平台是否通过算法、服务规范、奖惩机制、考核标准对劳动过程实施实质性管控。

3.经济从属性:核查劳动者主要收来源是否为平台派单报酬,是否依赖平台定价、结算体系,区分劳动报酬与经营收益。

4.组织从属性:核查劳动者提供的服务是否属于平台企业核心业务组成部分,是否纳入平台生产经营体系。

三、定性风险防控

(一)杜绝形式化认定

不以自愿放弃社保声明”“签订承揽协议”“注册个体工商户等形式,否定实质性用工管理关系。

(二)规范自由裁量

同类案件统一裁判尺度,避免同案不同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讨决定。

材料四

新业态劳动者日常工作中注意事项

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而言,了解如何保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一)重视事实证据:无论合同名称如何,注重保留能证明用工事实的证据至关重要。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安排的聊天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邮件指令等。

(二)明确维权路径: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优先选择所在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如果调解失败,调解员会引导你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三)关注官方指引:多了解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有助于你更清晰地认识自身的权利与义务。

材料五

纠纷维权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