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藏政办发﹝2019﹞44号)精神,促进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厅计划举办西藏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现将《西藏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
一、加强疫情防控
各地市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做好人社系统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充分考虑疫情对大赛的影响,结合疫情实际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大赛组织方式,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积极筹备并努力办好大赛,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举办大赛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挥技能人才工作职能作用,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市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委会,落实工作人员。各地市组委会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8月29日前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各地市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和特色,制定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请各地市于8月31日前将本地实施方案电子版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邮箱:3058252817@qq.com),赛事进展情况和亮点特色请及时报告。
三、突出当地特色
各地市要坚持社会效益、技术引领、创新驱动的原则,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和传统产业,以打造本地高技能人才队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联合当地高(中)职业院校、各类企业进行“政、校、企”三方合作,不断提升大赛层次、效果和影响力。
请各地市及时将通知转发至各高中职院校、相关企业。未尽事宜,将后续通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叶勇刚0891—6321599)
西藏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为弘扬工匠精神,彰显职业风采,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技能、关注技能、学习技能”的浓厚氛围,不断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吸纳更多就业人员,经研究,拟定于2020年10月在拉萨举办西藏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技能人才开发战略,不断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培养适应我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技能型人才,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大赛组织
此次大赛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办,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承办,通过招投标委托第三方机构执行。设立西藏自治区第三届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具体名单见附件1),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宣传发动、赛事保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各地市分别设一个地市级赛区,负责组织本地市的初赛和决赛选手的选拔推荐等工作。此次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各地市组织开展初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开展。
三、大赛工种
全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工种:西式烹调师、餐厅服务员、汽车维修工、民族传统服饰制作。各地市可结合实际,扩大工种范围。
四、大赛方式、内容及标准
(一)大赛方式
采取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相结合,以实际操作为主的方式进行。其中,理论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70%。初赛试题由各地市承办部门会同评委专家命题;决赛试题由大赛组委会会同评委专家命题。
(二)大赛内容
1、知识大赛环节:在规定时间内,采取闭卷考试、现场提问、抢答等方式进行。
2、实际操作环节: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所提供的原材料制作成品,作品要求突出技能创新、绿色健康的特点。
(三)评比标准
初赛阶段,由各地市组织专家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大赛细则。决赛阶段,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大赛细则。
五、报名条件和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对党忠诚,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2、达到法定劳动年龄;
3、从事本行业工作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技术水平,爱岗敬业、作风优良。
(二)报名办法
1、初赛阶段:参赛选手到各地市人社部门报名参赛;
2、决赛阶段:各地市初赛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向大赛组委会报送决赛选手名单。
(三)自治区级决赛选手
从各地市初赛中选取获得前6名的选手进入自治区级决赛。
(四)费用说明
此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参加自治区决赛选手的食宿费用由大赛组委会从专项经费中支出。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大赛时间安排
(一)9月,各地市组织开展初赛;
(二)9月20日前,各地市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初赛参赛选手和大赛情况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9月22日前,各地市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参加决赛的选手报名表、花名册和两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等相关资料,填写上报《西藏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报名表》和《西藏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决赛选手花名册》(附件2、3);
(四)10月上旬,决赛。
七、大赛奖项
按照大赛项目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组织奖2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奖金。奖金标准按照《西藏自治区本级表彰奖励经费管理办法》(藏财行字〔2013〕18号)规定执行。
八、大赛经费
初赛经费根据《西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藏财社字〔2020〕15号),从各地市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决赛经费128万元从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职业技能大赛专项经费中列支。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精心谋划。各地市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衔接,认真组织筹备,全面掌握进度;相关业务科室要严格按照活动要求,举办好本地市初赛,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二)规范程序、严格要求。各地市人社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区党委实施办法,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开展秩序有效、氛围浓厚、效果显著。严格执行大赛程序,大赛由初赛和自治区级决赛两个阶段进行,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大赛活动公平公正。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电视、报纸、广播等各类新闻媒介,积极开展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广泛宣传,让更多技能人才了解大赛、关注大赛、参与大赛,鼓励广大从业人员踊跃报名参加,激发从业人员参与技能大赛的勇气,努力扩大大赛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尊重技能、关注技能、学习技能”的浓厚氛围。
附件:1.西藏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人员名单
2.西藏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报名表
3.西藏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决赛选手花名册
附件1
西藏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
名单
主 任:李富忠自治区人社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副主任:达娃次仁自治区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陈可玉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普布次仁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米玛拉姆自治区人社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王春林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文广自治区人社厅就促处副处长
成 员:阿旺丹增自治区人社厅就促处二级主任科员
叶勇刚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
蒋桃自治区就业局就业服务科副科长
洛桑西绕自治区就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童强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人员
龙达自治区就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