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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6日 文章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章作者:人事处

5月14日下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行第四十六期“人社大讲堂”,邀请了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二级调研员、纪检监察员、三级高级监察官刘艳红围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专题辅导。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可玉主持并讲话,在家厅级领导出席。

刘艳红同志从“《条例》的主要特点、《条例》的主要内容、学习贯彻《条例》的认识和体会”三个方面进行了生动的讲解和细致的辅导,讲课紧密结合典型案例,对《条例》主要内容和常见违纪情形,特别是围绕党的六项纪律具体规定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会有哪些后果等进行深入解读和分析,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会议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必须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到对党纪熟知于心。抓党的纪律建设,首先要从政治纪律抓起、从政治规矩严起,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牢固的纪律意识是遵规守纪的“内因”,必须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要求转化为自觉追求。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时刻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用党的纪律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纪律的生命力和权威性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机关纪委要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加强纪律建设的关键在于责任落实,必须把责任链条拧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在纪律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厅班子成员切实增强表率意识,加强对分管领域和部门党纪学习教育的指导,示范带动厅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形成优良政治生态,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通过专题辅导,厅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的系统理解,明确了常见违纪行为的类型及处理结果,切实提高了遵规守纪意识,为党纪学习教育全面系统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驻厅纪检监察组及厅系统党员、干部150余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