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当前,西藏积极落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实现了从水桶到水管、从油灯到电灯、从土路到油路的进步,农牧民群众获得感全面提升。在这期间,技工教育专业结构不断优化,紧扣自治区七大产业对人才的需求,狠抓在校学生技能教育教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蓄着人才力量。为更好发挥技工教育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优势作用,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及区党委、政府出台的相关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规划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贯穿始终,聚焦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实现校农精准对接,强力助推脱贫产业发展,让技工教育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为我区培养一大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技能型实用人才,助力我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思路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特别是中餐烹调、农村电商、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汽车维修、机电一体化、民族服装与服饰等行业对人才的需求,通过采取“订单式培养”、“工单式就业”开展乡村振兴专项招生,加大培养力度,为我区乡村振兴事业培养较大规模的高技能新型职业农民、乡村工匠、非遗传承人,毕业后充实到乡镇、村居等基层人才队伍,为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三、招生计划
四、招生对象及报读条件
全区各乡镇农村户籍应、往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能遵守学院半封闭式全日制管理规定与正常教学秩序。
五、培养模式
(一)培养层次为高级工,学制三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学生毕业时颁发西藏技师学院毕业证和相关专业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
(二)在校期间学费全免,可凭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申请国家助学金。
(三)就业安置:通过西藏技师学院“乡村振兴”专项招生录取的学生,经过三年学制教育成绩考核合格毕业时,由各地市人社部门按照户籍归属地或定向培养地统一安置就业,落实国家对技工院校毕业生相关待遇。
六、新生招录流程
(一)新生推荐。由新生户籍所在地或定向培养地地市的人社部门负责推荐,可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已脱贫摘帽的建档立卡户子女,原则上各乡镇推荐人数不得少于1人或各地市人社部门推荐人数不得少于45人,统一填报《西藏技师学院“乡村振兴”专项招生推荐表》。
(二)新生体检。新生按照“乡村振兴”专项招生实施方案中的《体格检查表》到所在地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加盖有效公章。新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三)新生报名。新生持加盖户籍所在地或定向培养地的县(区)人社部门公章的《西藏技师学院“乡村振兴”专项招生推荐表》及《体格检查表》于2021年5月15日之前,到西藏技师学院招生就业处(301)进行报名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学制教育期间的住宿费、教材费以西藏技师学院的收费标准执行(详见招生计划表)。
(四)新生录取。
1.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技工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执行细则》要求。
2.录取原则
由学院招生录取组审查新生上交的推荐表及体格检查表,按所报志愿依次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西藏技师学院专项招生领导小组有权调整招生计划。
3.录取
西藏技师学院“乡村振兴”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新生报读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予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区人社厅审批、备案。5月31日拟录取名单在区人社厅官方网站及西藏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已被我院专项招生录取的新生,不得再参加2021年区内其他任何形式的招录或招生考试;新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类别专业。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1-6726904 18908900879
联系人:西藏技师学院招生就业处王桂杰老师
西藏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
西藏技师学院报名咨询
八、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保证乡村振兴专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西藏技师学院乡村振兴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
组长:朗加西藏技师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达昌决西藏技师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成员:西藏技师学院各部门负责人
(一)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乡村振兴”专项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录取组、技术保障组和纪检监察组3个工作组,其中纪检监察组设在区人社厅机关纪委。凡属专项招生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招生录取组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制定专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考生咨询、报名和资格、资料审核;具体落实招生录取、信息公示及发布工作;向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区人社厅及各地市人社局报送录取名单;邮寄录取通知书。
(三)技术保障组负责网上报名系统的相关技术辅助工作,全过程的计算机网络建立与维护,保证网络的安全畅通。
(四)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专项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专项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附件1: 西藏技师学院“乡村振兴”专项招生推荐表
附件2: 西藏技师学院新生入学体格检查表
西藏技师学院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
西藏技师学院“乡村振兴”专项招生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小 2 寸 证件照 | ||||
政治 面貌 | 身份证号码 | ||||||
户性 质口 | 口城镇 口农村 | 户籍所在地 | 市 县 乡(镇) 村 |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个人简历 (从小学填起) | |||||||
起止时间 | 学习单位 | 职务 | 证明人 | ||||
奖励与处分 | |||||||
家 庭 成 员 信 息 | 姓名 | 称谓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
报读专业 | 第一志愿: | ||||||
第二志愿: | |||||||
村委会政审 及 推荐 意见 | 政治表现: 是否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乡(镇) 政府 推荐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区) 政府 推荐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地市人社部门推荐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西藏技师学院新生入学体格检查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半 免 身 冠 一 相 寸 片 | |||||||||||||||||||||||
文化程度 | 民族 | 籍贯 | |||||||||||||||||||||||||
既往病史 | |||||||||||||||||||||||||||
眼科 | 视力 | 裸眼: 右____左____ 矫正: 右____左____ | 色觉 | 色觉___________ 单色识别能力___ | 医师意见 签名: | ||||||||||||||||||||||
眼病 | |||||||||||||||||||||||||||
其他 | |||||||||||||||||||||||||||
耳鼻咽喉科 | 听力 | 右耳_______m左耳________m | 嗅觉 | 医师意见 签名: | |||||||||||||||||||||||
耳病 | |||||||||||||||||||||||||||
鼻病 | |||||||||||||||||||||||||||
咽喉病 | |||||||||||||||||||||||||||
其它 | |||||||||||||||||||||||||||
口腔科 | 龋齿 牙周炎 开牙合、反牙合、超牙合、深覆牙合 | 医师意见 签名: | |||||||||||||||||||||||||
缺齿 牙列不齐 其它口腔疾病 | |||||||||||||||||||||||||||
外科 | 身 高 | Cm | 体 重 | Kg | 医师意见 签名: | ||||||||||||||||||||||
头颈部 | 脊 柱 | ||||||||||||||||||||||||||
胸、腹部 | 四肢关节 | ||||||||||||||||||||||||||
泌尿、生殖 | 皮肤病、性病 | ||||||||||||||||||||||||||
肛 门 | 淋 巴 | ||||||||||||||||||||||||||
其他 | |||||||||||||||||||||||||||
内 科 | 血 压 | 毫米 汞柱 | 心率 | 次/分 | 医师意见 签字: | ||||||||||||||||||||||
发 育 及 营养状况 | |||||||||||||||||||||||||||
神 经 及 精 神 | |||||||||||||||||||||||||||
肺 及 呼 吸 道 | |||||||||||||||||||||||||||
心 脏 及 血 管 | |||||||||||||||||||||||||||
腹 部 器 管 | 肝 | ||||||||||||||||||||||||||
脾 | |||||||||||||||||||||||||||
其 它 | |||||||||||||||||||||||||||
化验检查 (要附化验单据) | 血 | 肝功 | 乙肝 五项 | ||||||||||||||||||||||||
胸部放射线 检 查 | 医师签字: | ||||||||||||||||||||||||||
其 他 检 查 | |||||||||||||||||||||||||||
体 检 结 论 及 意 见 | 医师签字(盖章) 体检医院(盖章) | ||||||||||||||||||||||||||
备 注 | |||||||||||||||||||||||||||
注:正常记号为(一)。 | 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