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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0日 文章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章作者: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厅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9 4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3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情况说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一、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二、债务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负责促进全区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按照国家安排,拟订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定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跨省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指导监督各地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管理工作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自治区级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开展的自治区表彰奖励活动的申报备案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牧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附表1-9”)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自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2023年度预算收入合计35588.92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0867.66万元,占当年收入86.73%;上年初结转结余资金4721.26万元,占当年收入的13.27%。比2022年收入决算数56329.55万元减少138091.07万元,降低58.2%

1.财政拨款收入30867.66万元,为自治区财政厅当年拨付资金。比2022年决算数38341.53万元,减少7473.87万元,减少24.21%。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结余项目较多,按照进度要求,合理预算2023年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4721.26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比2023年决算数17988.03万元,减少13266.77万元,降低35.58%。主要原因为:2022年部分项目结转至2023年使用,致使2022年结转金额较大。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9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占当年支出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当年支出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163.36万元,占当年支出94.7%,卫生健康支出(类)310.52万元,占当年支出2.2%,住房保障支出(类)426.73万元,占当年支出3.1%。比2022年决算数53158.97万元,减少39257.37万元,减少73.85%。主要原因为: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转出,2023年起高校毕业生补贴类预算资金未纳入厅机关预算。

(三)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688.32万元。比2022年决算数3170.58万元,增加18517.74万元,增长85.38%。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年中下达的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2亿元结转至次年。二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机动金专项业务费和工作经费等2023年底均由财政收回。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2023年度预算收入合计35588.92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0867.66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收入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二)教育(类)收入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收入30130.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6%,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收入。比2022年决算数52197.12万元,减少22066.71万元,减少42.27%。主要原因为: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转出,2023年起高校毕业生补贴类预算资金未纳入厅机关预算。

(四)卫生健康(类)收入310.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比2022年决算数387.2万元,减少76.68万元,减少24.69%。主要原因为:部分人员退休及调出

(五)住房保障(类)收入426.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比2022年决算数574.65万元,减少147.92万元,降低34.66%。

财政拨款收入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139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7.4万元,项目支出6753.20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63.36万元,占总支出94.7%,为厅机关在行政运行及信息化建设方面支出。比2022年决算数52197.12万元,减少39033.76万元,减少74.8%。主要原因为: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转出,2023年起高校毕业生补贴类预算资金未纳入厅机关预算。

(三)卫生健康(类)支出310.52万元,占总支出2.2%,为职工医疗保险等费用支出。比2022年决算数387.2万元,减少76.68万元,减少24.69%。主要原因为:部分人员退休或调出。  

(四)住房保障(类)支出426.73万元,占总支出3.1%,为厅机关用于住房公积金、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的支出。比2022年决算数574.65万元,减少147.92万元,减少34.66%。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21688.32万元,为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包含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2亿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588.92万元,与2022年56329.55万元相比,减少20740.63万元,减少58.3%。主要原因为: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转出,2023年起高校毕业生补贴类预算资金未纳入厅机关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支出合计13900.60万元,比2022年决算数53158.97万元,减少39258.37万元,减少282.42%。主要原因为: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转出,2023年起高校毕业生补贴类预算资金未纳入厅机关预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63.36万元,占94.7%;卫生健康(类)支出310.52万元,占2.2%;住房保障(类)支出426.73万元,占3.1%。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预算收入为35,588.92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农民工工作应急周转金),支出决算数为13900.6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6143.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002.43万元,完成预算的97.7%,结转数140.65万元;该项目含跨年度支付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385.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85.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含跨年度支付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预算数为1590.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41.95万元,完成预算的90.66%,结转数148.5万元;该项目含跨年度支付项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预算数为20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该科目主要为自治区财政厅年中下达的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不纳入预算执行统计。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360.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0.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含跨年度支付项目。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33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含跨年度支付项目。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预算数为4443.6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44.48万元,完成预算的68.5%,结转数1399.17万元;该项目含跨年度支付项目。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预算数为4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含跨年度支付项目。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预算数为8.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预算数为2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含跨年度支付项目。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308.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8.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预算数为623.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23.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568.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8.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54.9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预算数为584.3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4.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含跨年度支付项目。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预算数为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276.8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6.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33.6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426.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26.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4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8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66.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229.2

127.9


1.因公出国(境)费


0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0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人)


0


2.公务接待费

0.18

0.18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个)


2


      (2)公务接待的人次(人)


9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29.02

127.72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9.02

127.72


  (2)公务用车购置数




  (3)公务用车保有量


24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和厅属各二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在坚持厉行节约的思想指导下,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努力减少三公经费开支,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9.2万元,比上一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42.16万元增加86.86万元,增长37.9%,其中: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占0.08%,比上年度预算0.08万元,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及运行费229.02万元(包含2辆公务用车购置,计划下达日期为年底),占99.92%,比上年度预算142.16万元,增加88.36万元,增长62.15%,主要原因为2023年底财政批复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00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27.9万元,比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36.14万元,减少8.24万元,减少6.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7.72万元,占99.9%,比上年度支出136.06万元,减少8.34万元,减少6.4%;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0.1%,比上年度支出0.08万元,增加0.1万元,增长125%;增长原因为:较2022年接待批次增长1次,国内接待人次增长3人次。

三公经费支出主要原因为:一是调研任务增多,且因2023年度油价较高,无专项调研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和支出均较上年度有所减少,并未超出预算。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2023年度对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等详细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2023年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数为0。

2.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7.72万元。截至2023

年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使用财政拨款的公务车保有量24辆。车辆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及区内因公出行以及保障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履行基本职能和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23年公务车保有量24辆,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厅机关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交流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高原药品等支出。截至2023年底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国内接待9人次,主要为厅机关产生的接待上级部门调研工作产生的高原药品等相关支出。

八、2023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3年厅机关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7147.4万元,较上年数6959.79万元,增加187.62万元,增加2.7%。其中一般行政管理运行项目支出385.36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维修维护等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九、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1476.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6.74万元。

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有车辆24辆,其中:副(部)级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十一、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二、债务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无债务。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绩效管理组织领导。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全面提升预算绩效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制定工作制度,把绩效管理作为预算管理等工作开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研究解决新问题,持续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二是全面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预算管理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7个,共组织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维护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2309.3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4.2%。组织对2023年度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维护项目12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3791.55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6.1%。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较好,均发挥了项目效益。财政预算管理绩效考核评定为“优三是加强人员学习教育。举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培训班和2024年度部门预算绩效培训班,开发具有人社特色的绩效管理课程,分批次对厅属预算绩效管理人员进行绩效管理培训引导绩效管理人员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业务水平,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四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认真总结分析研判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落实责任人,限时整改,补齐短板,按照整改情况审核各部门编制的部门预算草案,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将预算执行情况与部门及干部职工个人考核挂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逐步实现全过程跟踪问效。

(二)部门评价结果

1.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维护项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系统软件运行维护、基础软件环境与协同共享平台运行维护、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运行维护、业务平台和业务网络运行维护项目、设备升级改造、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运维等14个标段分别实施。涉及资金389.14万元,支出389.14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00%,绩效自评得分97.00分。

2.西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再教育系统使用费项目为充分利用网络教育快捷、高效,行政管理成本低等优势,对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从而缓解专业技术人员工学矛盾,为更好的适应继续教育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全力推进全区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涉及资金200.00万元,支出198.80万元,结转1.2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9.40%,绩效自评得分96.00分。

3.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每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区党委政府每年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计划,由人事考试中心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考务组织工作,包含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公招类考试、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2023年实际组织开展公务员公开考录、事业人员公开招聘、遴选类考务10次;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类考务10次。涉及资金638.00万元,支出638.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绩效自评得分93.00分。

4.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经费:《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切实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藏财预字〔2016〕44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藏财预字〔2017〕142号)等文件要求,分阶段实施2022年部门预算自评审核和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23年1-6月部门预算绩效监控和2024年部门预算申报(含绩效设定)指导社保基金预算绩效实地评价、考核和培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评价、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预算项目资金470.00万元,支出180.85万元,结转289.15万元,资金执行率为38.48%,绩效自评得分95.60分。

(一)部门评价报告

1.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维护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厅当年拨付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房屋租赁返还、存款利息等。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

发生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反映各级政府及相关机构支出。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履行一般公共服务职能的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支出。

职业教育(项):主要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技工学校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厅机关、公务员局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和办公楼运行维护等支出。

3.机关服务(项):主要用于后勤单位的支出。

4.综合业务管理(项):主要用于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5.劳动保障监察(项):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6.就业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8.信息化建设(项):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支出。

10.劳动关系和维权(项):只要用于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

11.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1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主要用于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3.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就业方面的补助支出。

1.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项):主要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2.职业培训补贴(项):主要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3.公益性岗位补贴(项):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4.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主要用于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给予的补贴支出。

5.求职创业补贴(项):主要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求职创业给予的补贴支出。

6.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主要用于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反映城乡社区廉租房规划建设维护、住房制度改革、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督等方面支出。

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主要用于公有住房建设及尚未出售或不可售公有住房维修改造的支出。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