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2024年度部门预算
2024 年 1 月 30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厅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全区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按照国家安排,拟订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定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跨省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指导监督各地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管理工作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自治区级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开展的自治区表彰奖励活动的申报备案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牧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3.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自治区教育厅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内设机构18个:办公室(下设综合科、秘书科、机要科、财务科)、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工伤失业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局、表彰奖励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同时,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3个:厅后勤服务中心、厅信息中心、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厅机关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厅机关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86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81.19万元,上年结转21,688.3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28.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9.24万元。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2024年收入预算总量35,869.51万元,较2023年预算14,585.6万元,增加21,283.91万元,主要原因是含上年结转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20,00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1,688.32万元,占60.4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81.19万元,占39.54%;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2024年支出预算总量35,86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7.25万元,占比19.9%;项目支出28,732.26万元,占比80.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为0,上缴上级支出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为0。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5,869.51万元,较2023年预算14,585.6万元,增加21,283.91万元,主要原因是含上年结转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20,00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1,688.32万元,占60.4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81.19万元,占39.54%;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28.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9.24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181.19万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15.02万元,减少2,766.17万元,下降24.23%。主要原因是2023年存在一次性项目占比较大如工伤保险异地就医信息系统建设项目551.43万元等,2024年项目支出实行跨年支付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维护费跨两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4,181.19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181.1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40.15万元,占94.07%;卫生健康支出361.80万元,占2.55%;住房保障支出479.24万元,占3.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5,646.0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5,980.11万元,减少334.08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退休及调出四人,另减少工作业务经费和宣传调研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036.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03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调整完善支出功能科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预算数为2,443.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589.2万元,增加854.1万元,增长53.74%。主要原因为新增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经费和事业单位受表彰奖励人员疗养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预算数为2,849.8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2,043.97万元,增加805.85万元,增长39.43%。 主要原因为新增数字人社一期项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预算数为8.44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8.44万元持平。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预算数为7.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8.6万元,减少1.4万元,下降16.28%。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预算数为530.6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52万元,增加478.68万元,增长920.54%。主要原因为新增珠峰领军(工程技术人才、高原工匠)珠峰拔尖人才和珠峰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政府特殊津贴(项)预算数为9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30万元,增加60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为受补贴人数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638.7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638.73万元,增加0.05万元,增长0.008%。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89.2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89.2万元持平。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预算数为0.2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0.1万元,增加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高龄老人补贴提标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07.3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307.37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0.007%。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54.4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54.97万元,减少0.56万元,下降1.02%。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479.2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479.87万元,减少0.63万元,下降0.13%。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37.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43.8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编外长聘人员工资、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93.4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电梯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工会经费。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 “三公”经费预算为11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218.46万元,减少103.66万元,下降47.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和2023年预算均未安排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23年217.46万元,减少103.66万元,下降47.67%;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1万元持平。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编制25辆、保有24辆(系统待下账5辆),公务接待2批次,9人。
截至2023年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公务车保有量19辆,车辆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及区内因公出行以及保障厅机关及二级预算单位履行基本职能和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所需的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3年车辆购置预算为100万元。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2024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72.4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95.73万元,降低15.43%。主要原因为工作业务经费减少。
(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 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585.51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包括:
1. 工作业务经费120万元;
2.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使用费194万元;
3. 12333电话咨询购买服务项目141.35万元;
4. “三支一扶”人员管理项目经费378万元;
5. 数字人社一期项目1,744.16万元;
6. 法律顾问8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45.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33.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12.1万元。政府采购项目包括:
1. 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303.44万元;
2. 数字人社一期项目1,958万元;
3. 车辆保险10.14万元;
4.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使用费194万元;
5. 12333电话咨询购买服务项目141.35万元;
6.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尾款350.35万元;
7.“三支一扶”人员管理项目经费288万元等。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月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房屋占地面积51796.3平方米,包含:办公用房17012.29平方米,业务用房31430.86平方米,其他面积3353.15平方米。共有车辆19辆,一般公务用车18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2023年年中部门预算安排100万元购置车辆。
(五)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4个,资金14,181.19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14,181.19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4个,资金3,905.1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55.44%。分别是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行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067万元,珠峰领军(工程技术人才、高原工匠)珠峰拔尖人才和珠峰青年人才生活补贴480万元,数字人社一期项目1,958万元,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费400.12万元。
(六)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未下达扶贫资金。
(七)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厅机关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
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综合业务管理(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3.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4.就业管理事务(项):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6.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7.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8.政府特殊津贴(项):反映与政府特殊津贴相关的支出。
9.引进人才费用(项):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10.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