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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文章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章作者:规划财务处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度部门预算

 2024  1  29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四、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六、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六)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

(七)政府债务情况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纳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西藏技师学院4个部门。部门职责如下: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全区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按照国家安排,拟订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定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跨省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指导监督各地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管理工作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自治区级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开展的自治区表彰奖励活动的申报备案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牧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3.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全面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负责全区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生产区数据库)的建设、功能扩展和日常管理及维护。

3.负责拟订全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指导全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和标准化工作。

4.指导全区各级社会经办机构能力建设。

5.负责全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归集工作,负责全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的拨付工作;负责全区职业年金的归集和市场化运作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生育基金预决算编制,开展全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和财务审计工作;开展社会保险统计和精算工作。

6.负责全区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会同自治区老干部局和驻内地办事处做好异地安置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个人权益查询寄送等工作。

7.负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考核和人员培训工作。

8.承办区直单位和中央驻藏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区本级)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登记、申报、核定征缴以及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等业务经办工作。

9.开展区本级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区本级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工作,开展个人权益查询、寄送工作;负责区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及职业年金的征收;负责区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支付以及基金拨付工作。

10.承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促进就业创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统筹全区城乡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健全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3.承担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等工作。

4.承担人力资源市场交流(含就业援藏)经办管理服务等工作,协助指导地(市)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性人力资源市场。

5.承担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与服务工作。

6.承担全区失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等工作。

7.承担全区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8.组织开展全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技能竞赛工作。

9.承担全区公共就业和信息化及数据管理,协调做好全区就业失业登记服务工作。

10.承办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西藏技师学院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2.拟订西藏技师学院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3.探索知识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组建针对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实训基地,提高毕业生的动手能力和理论知识水平。

4.挖掘和搜集具有民族特征、地域风格的传统工艺,继承和提升传统工艺水平,大力培养民间工艺师。

5.面向农牧区探索农牧区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农牧区劳动力有序转移,实现稳定就业。

6.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和服务需要的中级技工、高级技工、预备技师,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和师资培训,承担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提升培训与研修交流、考核鉴定与评价等任务。

7.完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内设机构18个(正县级):办公室(下设综合科、秘书科、机要科、财务科)、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工伤失业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局、表彰奖励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同时,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3个(正县级),分别为厅后勤服务中心、厅信息中心、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还包括: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西藏技师学院。

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内设10个机构(正科级):办公室、社会保险统筹科、个人账户科、安置服务科、基金运行科、工伤保险科、稽核审计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综合管理科、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科、职业年金管理科。

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内设机构7个(副县级):综合处、市场与创业服务处、资金管理处、培训服务处、交流服务处、技能人才评价管理处、统计信息处。

西藏技师学院内设综合管理机构5个(副县级):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工部(团委)、招生就业指导处(培训部)、资产管理处。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4614.65万元(含上年结转25064.94万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0823.42万元增加13791.23万元,增长8.58%。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9467.96万元,较2023年12208.18万元,减少2740.22万元,下降22.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359.59万元,较2023年131101.09万元增加32258.5万元,增长24.61%;卫生健康支出752.6万元,较2023年16326.14万元减少15573.54万元,下降95.39%;住房保障支出1034.5万元,较2023年1188.01万元减少153.51万元,下降12.92%。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收入预算为174614.65万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0,823.42万元增加13791.23万元,增长8.58%,增加的主要是2023年结转资金含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2000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5064.94万元,占14.35%;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549.71万元,占85.65%;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2024年收入预算为35869.5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1688.32万元,占60.4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81.19万元,占39.54%;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585.6万元增加21284.01万元,增长145.92%,主要是2023年结转资金含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20000万元。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85272.8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272.83万元,占100%;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5573.59万元减少300.76万元,下降0.35%,主要是落实区党委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一般性支出较2023年有所减少,且2024年减少了一次性项目支出。

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43263.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28.77万元,占3.7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35.09万元,占96.24%;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279.78万元减少4015.92万元,下降8.49%,主要是2024年减少了一次性项目支出。

西藏技师学院2023年收入预算为10208.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47.85万元,占17.1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60.6万元,占82.88%;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84.45万元减少3176万元,下降23.73%,主要是西藏技师学院运营已步入正轨,基础设施、师资队伍建设等投入减少。且落实区党委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一般性支出预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支出预算174614.65万元,较2023年支出预算160823.42万元增加13791.23万元,增长8.58%,增加的主要是2023年结转资金含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2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40.23万元,占比10.39%;项目支出156474.42万元,占比89.6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为0,占0 %;上缴上级支出为0,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为0,占0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4614.65万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0823.42万元增加13791.23万元,增长8.58%,主要是:增加结转资金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20000万元。 收入包括:上年结转25064.94万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549.71万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9467.9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359.5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4.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4614.65万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0823.42万元增加13791.23万元,增长8.58%,主要是增加了珠峰领军(工程技术人才、高原工匠)珠峰拔尖人才及珠峰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等人事人才、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且2023年结转的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金额较大。

其中:教育支出9467.96万元,较2023年12208.18万元,减少2740.22万元,下降22.45%,主要是西藏技师学院运营已步入正轨,基础设施、师资队伍建设等投入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359.59万元,较2023年131101.09万元增加32258.5万元,增长24.61%;主要是增加了珠峰领军(工程技术人才、高原工匠)珠峰拔尖人才及珠峰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等人事人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保障方面的支出;卫生健康支出752.6万元,较2023年16326.14万元减少15573.54万元,下降95.39%;主要是职能划转,全区退休人员其他医疗支出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负责;住房保障支出1034.5万元,较2023年1188.01万元减少153.51万元,下降12.92%。主要是人员减少,减少了干部职工住房保障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4614.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9467.96万元,占5.4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359.59万元,占93.5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752.6万元,占0.4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034.5万元,占0.5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

2024年预算数9467.96万元,2023年预算数12208.18万元,减少2740.22万元,下降22.45%,主要是西藏技师学院运营已步入正轨,基础设施、师资队伍建设等投入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4年预算数为9840.5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0170.82万元,减少330.31万元,下降3.25%。主要是落实区党委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一般性支出较2023年有所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4年预算数为83124.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283.31万元,增加82841.19万元,增长29240.48%。主要是科目调整,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代发项目科目进行了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

2024年预算数为2951.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070.54万元,增加881.26万元,增长42.56%。主要是增加了综合业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

2024年预算数为20000万元,2023年无此科目。主要是2023年年中下达我厅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20000万元,结转至2024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

2024年预算数为1901.9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758.52万元,增加143.39万元,增长8.15%。主要是增加了就业管理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

2024年预算数为9.1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324.99万元,减少315.81万元,下降97.18%。主要是规范了列支科目。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2024年预算数为5092.4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4012.76万元,增加1079.7万元,增长26.91%。主要是2024年新增西藏数字人社一期项目等信息化项目。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2024年预算数为923.1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6792.14万元,减少5869.01万元,下降86.41%。主要是规范了列支科目。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

2024年预算数为98.4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67.55万元,增加30.89万元,增长45.73%。主要是增加了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方面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

2024年预算数为7.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1.27万元,减少4.07万元,下降36.11%。主要是规范了列支科目。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政府特殊津贴(项)

2024年预算数为9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30万元,增加60万元,增长200%。主要是2024年新增了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珠峰领军(工程技术人才、高原工匠)珠峰拔尖人才和珠峰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等项目。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

2024年预算数为530.68万元,2023年预算数为59.2万元,增加471.48万元,增长796.42%。主要是2024年新增了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珠峰领军(工程技术人才、高原工匠)珠峰拔尖人才和珠峰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等项目。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1356.8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542.43万元,减少185.62万元,下降12.03%。主要是人员减少,该科目预算减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120.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13.1万元,增加7.7万元,增长6.81%。主要是缴费基数增加。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

2024年预算数为12247.5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4375.89万元,减少2128.35万元,下降14.80%。主要是规范了列支科目。。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

2024年预算数为112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882.38万元,减少760.38万元,下降40.39%。主要是规范了列支科目。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

2024年预算数为13022.42万元,2023年预算无此科目,主要是规范了列支科目。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2024年预算数为9.2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37.69万元,减少28.41万元,下降75.38%,主要是规范了列支科目。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

2024年预算数为98.6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525.6万元,减少426.93万元,下降81.23%。主要是2024年职业技能鉴定业务减少。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

2024年预算数为99.1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00万元,减少0.85万元,下降0.85%。主要是高技能人才培养数量与2023年基本保持稳定。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11072.9万元,比2023年预算为12821.21万元,减少1748.31万元,下降13.64%,主要是规范了列支科目。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2024年预算数为0.2万元,2023年无此项目,主要是高龄老人补贴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4年预算数为752.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499.38万元,增加253.22万元,增长50.71%,主要是缴费基数增加。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4年预算数为157.7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242.99万元,减少85.28万元,下降35.1%。主要是规范了列支科目。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4年预算数为99.6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00.93万元,减少1.25万元,下降1.24%,主要是人员减少,该科目预算减少。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4年预算数为1034.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188.01万元,减少153.51万元,下降12.92%,主要是人员减少,该科目预算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40.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934.8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教职工生活补助、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学生助学金、三包经费、学生奖学金、免费教育经费等、班主任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205.3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车辆保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79.19万元(含2023年结转的公务用车购置费1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17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39万元,公务接待费3.3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190.76万元,增加188.43万元,增长98.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和2023年年初预算均未安排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年底下达预算150万元结转至2024年,2024年年初下达27.5万元,共计177.5万元,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和西藏技师学院分别购置2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23年187.46万元,增加10.93万元,增长5.51%,主要是购置公务用车导致运行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3.3万元一致。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4辆,保有量34辆,公务接待10批次,165人次。

截至2023年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二级预算单使用财政拨款的公务车保有量37辆(含按照程序审批后借用自治区公务仓的3辆公务用车),车辆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及区内因公出行以及保障厅机关及二级预算单位履行基本职能、开展日常业务工作和厅系统专项调研、检查督导等任务所需的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厅机关和厅属单位执行公务或开展交流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202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与2023年预算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厅直属事业单位:厅后勤服务中心、厅信息中心、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和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西藏技师学院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05.37万元,比2023年预算2019.55万元,增加185.82万元,增长9.2%。主要是2024年水电费标准大幅度提高,水费标准由120元/人/年增加到1500元/人/年,电费标准由710元/人/年增加到5000元/人/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5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58.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7.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94.72万元。政府采购项目包括:

    1.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45.28万元,政府采购项目包括:

    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687.54万元,2024年采购303.44万元;

    数字人社一期项目6119.78万元,2024年采购1958万元;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使用费 194万元;

    12333电话咨询购买服务项目265万元,2024年采购141.35万元;

    “三支一扶”人员管理项目经费288万元;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尾款350.35万元;

    车辆保险10.14万元等。

    2.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7万元,政府采购项目包括:

    车辆保险1.27万元。

    3.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52.95万元,政府采购项目包括:

    机构运行维护费140万元;

    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489.6万元;

    招聘活动业务经费400万元;

    人社系统会议、培训、考务经费195万元;

   “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和创业讲师大赛395万元;

    线上培训系统教材开发经费484万元;

    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92.6万元;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项目254.21万元;

    车辆保险2.54万元。

    4.西藏技师学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051.16万元,政府采购项目包括:

    机构运行维护费 574.3万元;

    车辆购置27.5万元;

    图书馆设备购置费336.87万元;

    实训设备购置110.38万元;

    车辆保险2.11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133.14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732.63万元,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8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2392.51万元。

    1.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585.51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包括:

    工作业务经费120万元;

    法律顾问8万元;

    数字人社一期项目1744.16万元;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使用费 194万元;

    12333电话咨询购买服务项目141.35万元;

    “三支一扶”人员管理项目经费378万元。

    2.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479.63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包括:

    工作业务经费50万元;

    机构运行维护费 75万元;

    就业创业政策、招聘信息宣传经费 125.57万元;

    网络租赁142.36万元;

    信息化等保测评 86.7万元。

    3.西藏技师学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68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包括:

    网络租赁 6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房屋占地面积61935.3平方米,包含:办公用房28279.74平方米,业务用房13761.86平方米,其他用房19893.7平方米。共有车辆37辆(含按照程序审批后借用自治区公务仓3辆公务用车),副(部)级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内及区内因公出行以及保障厅机关及二级预算单位履行基本职能、开展日常业务工作和厅系统强基惠民驻村任务所需的单位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8台(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公务用车进行更新购置,购置公务用车4辆车。

(五)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86个(含2023年结转项目23个),资金136474.43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412.09万元,地方资金135062.34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5个,资金125465.8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95.48%。分别是:西藏技师学院机构运行维护费574.3万元,厅机关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400.12万元,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 594.4万元,数字人社一期项目1958万元,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1067万元,珠峰领军(工程技术人才、高原工匠)珠峰拔尖人才和珠峰青年人才生活补贴480万元,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经费32000万元,招聘活动业务经费400万元,创业孵化基地补贴资金2550万元,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代发项目82088万元,跨省安置离退休人员代管费682万元,教学运转经费808万元,线上培训系统教材开发经费 484万元,就业、创业、鉴定、培训补贴480万元等。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

(六)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未下达扶贫资金。

(七)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及二级预算单位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表

(表格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大于等于400万元)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三、教育支出(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技校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技工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4.综合业务管理(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5.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6.就业管理事务(项):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8.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支出。

10.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11.政府特殊津贴(项):反映与政府特殊津贴相关的支出。

12.引进人才费用(项):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13.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就业补助(款):反映财政用于就业方面的补助支出。

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2.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3.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给予的补贴支出。

4.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主要用于按规定外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四)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补助支出。

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补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