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 年 9 月 1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2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由原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和原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合并组成)、西藏技师学院四个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全区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按照国家安排,拟订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定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跨省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指导监督各地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并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管理工作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自治区级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开展的自治区表彰奖励活动的申报备案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牧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3.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全面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负责全区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生产区数据库)的建设、功能扩展和日常管理及维护。
3.负责拟订全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指导全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和标准化工作。
4.指导全区各级社会经办机构能力建设。
5.负责全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归集工作,负责全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拨付工作;负责全区职业年金的归集和市场化运作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生育基金预决算编制,开展全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和财务审计工作;开展社会保险统计和精算工作。
6.负责全区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会同自治区老干部局和驻内地办事处做好异地安置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个人权益查询寄送等工作。
7.负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考核和人员培训工作。
8.承办区直单位和中央驻藏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区本级)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登记、申报、核定征缴以及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等业务经办工作。
9.开展区本级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区本级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工作,开展个人权益查询、寄送工作;负责区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及职业年金的征收;负责区本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计算、支付以及基金拨付工作。
10.承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促进就业创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统筹全区城乡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健全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3.承担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等工作。
4.承担人力资源市场交流(含就业援藏)经办管理服务等工作,协助指导地(市)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性人力资源市场。
5.承担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与服务工作。
6.承担全区失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等工作。
7.承担全区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8.组织开展全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技能竞赛工作。
9.承担全区公共就业和信息化及数据管理,协调做好全区就业失业登记服务工作。
10.承办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西藏技师学院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2.拟订西藏技师学院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3.探索知识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组建针对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实训基地,提高毕业生的动手能力和理论知识水平。
4.挖掘和搜集具有民族特征、地域风格的传统工艺,继承和提升传统工艺水平,大力培养民间工艺师。
5.面向农牧区探索农牧区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农牧区劳动力有序转移,实现稳定就业。
6.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和服务需要的中级技工、高级技工、预备技师,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和师资培训,承担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提升培训与研修交流、考核鉴定与评价等任务。
7.完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内设机构18个(正县级):办公室(下设综合科、秘书科、机要科、财务科)、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工伤失业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局、表彰奖励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同时,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3个(正县级),分别为厅后勤服务中心、厅信息中心、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内设10个机构(正科级):办公室、社会保险统筹科、个人账户科、安置服务科、基金运行科、工伤生育保险科、稽核审计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综合管理科、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科、职业年金管理科。
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内设机构7个(副县级):综合处、市场与创业服务处、资金管理处、培训服务处、交流服务处、技能人才评价管理处、统计信息处。
西藏技师学院内设综合管理机构5个(副县级):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工部(团委)、招生就业指导处(培训部)、资产管理处。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预算收入合计173679.99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1295.67万元,占当年收入87.11%;上年初结转结余资金22384.33万元,占当年收入的12.89%。比2021年收入决算数243356.64万元减少69676.65万元,降低28.63%。
1.财政拨款收入151295.67万元,为自治区财政厅当年拨付资金。比2021年决算数238365.34万元,减少87069.67万元,降低36.53%。主要原因为:一是财政按规定调减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亿元,二是西藏技师学院建设项目已完成。三是公益性岗位补贴2022年由区财政厅直接下达至相关单位,不再由我厅统一发放。
2.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22384.33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比2021年决算数4809.65万元,增加17574.68万元,增加365.4%。主要原因为:受2022年新冠疫情影响,部分项目结转至2023年使用。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5363.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708.91万元,占当年支出1.03%,教育支出(类)11734.32万元,占当年支出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3943.26万元,占当年支出87.05%,卫生健康支出(类)7031.87万元,占当年支出4.25%,住房保障支出(类)945.26万元,占当年支出0.57%。比2021年决算数174823.22万元,减少9459.61万元,降低5.41%。主要原因为:受2022年新冠疫情影响,部分项目结转至2023年使用。
(三)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316.39万元。比2021年决算数68533.42万元,减少60217.03万元,降低87.87%。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按规定调减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亿元,二是西藏技师学院建设项目已完成,三是公益性岗位补贴2022年由区财政厅直接下达至相关单位,不再由我厅统一发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预算收入合计173679.99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1295.67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收入1708.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比2021年决算数1514.88万元,增加194.03万元,增加12.81%。
(二)教育(类)收入93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1%,比2021年决算数21255.93万元,减少11856.53万元,降低55.78%。主要原因为西藏技师学院已完成基础建设等工作。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收入13221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39%,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收入。比2021年决算数214561.44万元,减少82351.2万元,降低38.38%。一是财政按规定调减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亿元,二是公益性岗位补贴2022年由区财政厅直接下达至相关单位,不再由我厅统一发放。
(四)卫生健康(类)收入703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5%,比2021年决算数692.7万元,增加6339.17万元,增加915.14%。
(五)住房保障(类)收入945.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62%,比2021年决算数686.77万元,增加258.49万元,增加37.64%。
财政拨款收入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16536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82.09万元,项目支出150281.52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08.91万元,占总支出1.03%,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履行一般公共服务职能支出。比2021年决算数1514.88万元,增加194.03万元,增加12.81%。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为跨年度支付项目,上年结转列支本年度。
(二)教育(类)支出11734.32万元,占总支出7.1%,为西藏技师学院支出。比2021年决算数15046.86万元,减少3306.3万元,降低21.98%。主要原因为西藏技师学院主体基础建设已完成。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943.26万元,占总支出87.05%,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比2021年决算数157006.99万元,减少13063.73万元,降低8.32%。主要因为增加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支出和新增非社会保险基金统筹项目代发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支出7031.87万元,占总支出4.25%,为职工医疗保险等费用支出。比2021年决算数527.97万元,增加6503.9万元,增加1231.87%。
(五)住房保障(类)支出945.26万元,占总支出4.25%,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的支出。比2021年决算数686.77万元,增加258.49万元,增加37.64%。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8316.39万元,为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1295.6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87.11%,与2021年238365.34万元相比,减少87069.67万元,降低36.53%。主要原因为:一是财政按规定调减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亿元,二是西藏技师学院建设项目已完成。三是公益性岗位补贴2022年由区财政厅直接下达至相关单位,不再由我厅统一发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支出合计165363.61万元,比2021年决算数174777.22万元,减少9413.61万元,降低5.39%。主要原因为:一是西藏技师学院建设项目已完成,二是公益性岗位补贴2022年由区财政厅直接下达至相关单位,不再由我厅统一发放。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5363.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08.91万元,占1.03%;教育(类)支出11734.32万元,占7.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943.26万元,占87.05%;卫生健康(类)支出7031.87万元,占4.25%;住房保障(类)支出945.26万元,占0.57%。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预算收入为173679.99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决算数为165363.61万元,执行率为95.2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及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08.9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0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年初预算为939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73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为上年度跨年度支付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923.0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05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为上年度跨年度支付项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05.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2%。部分项目为跨年度支付项目,结转到下年度列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1.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为上年度跨年度支付项目。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908.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4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为上年度跨年度支付项目。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为上年度跨年度支付项目。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29.4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0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5%。部分项目为跨年度支付项目,结转到下年度列支。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21.4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28%。部分项目为跨年度支付项目,结转到下年度列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020.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2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3%。部分项目为跨年度支付项目,结转到下年度列支。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79892.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9786.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2%。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26.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7%。部分项目为跨年度支付项目,结转到下年度列支。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年初预算为37.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为上年度跨年度支付项目。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80.3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3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8%。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33.7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3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398.3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82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为上年度跨年度支付项目。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14.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0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22%。部分项目为跨年度支付项目,结转到下年度列支。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26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53.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8.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因受2022年西藏新冠疫情持续时间较长影响,结转至2023年发放相关补贴。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620.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11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9%。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0.0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为上年度跨年度支付项目。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031.8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03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7.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5.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27.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42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45.2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4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82.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96.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86.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212.48 | 180.49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0 | ||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人) | 0 | ||
2.公务接待费 | 6.4 | 0.08 | |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个) | 2 | ||
(2)公务接待的人次(人) | 6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06.08 | 180.41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6.08 | 180.41 | |
(2)公务用车购置数 | |||
(3)公务用车保有量 | 33 |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和厅属各二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在坚持厉行节约的思想指导下,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努力减少三公经费开支,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2.48万元,比上一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219.86万元减少7.38万元,降低3.36%,其中:公务接待费6.4万元,占3.01%,比上年度预算1.8万元,增加4.6万元,增加255.55%;公务用车及运行费206.08万元,占96.99%,比上年度预算218.06万元,减少11.98万元,减少5.49%。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80.49万元,比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69.49万元,增加11万元,增加6.4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0.41万元,占99.96%,比上年度支出169.33万元,增加11.08万元,增加6.54%;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占0.04%,比上年度支出0.16万元,减少0.08万元,减少100%。
主要原因为:一是因西藏技师学院新校区已建成,并正常办公,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和支出均较上年度有所增长,但并未超出预算,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2022年度对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等详细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2022年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数为0。
2.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0.49万元。截至2022年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使用财政拨款的公务车保有量33辆车辆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及区内因公出行以及保障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履行基本职能和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同时由于厅系统有五个驻村点的强基惠民驻村任务,为了顺利完成强基惠民驻村工作,保障驻村点交通,驻村点公务用车车辆维护成本较高。2022年公务车保有量33辆,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厅机关、区社保局、区就业局、区人资中心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交流活动、援藏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底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国内接待6人次,主要为厅机关发生的接待人社部调研工作等相关支出。
六、2022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2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5587.18万元,较上年数11779.36万元,增加3807.82万元,增幅32.33%。其中基本支出15082.0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运行项目支出505.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维修维护、疫情防控等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1117.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7.38万元万元。
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厅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5辆,其中:副(部)级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8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是完善预算绩效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按照厅党组总体部署,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预算绩效管理会议,研究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并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将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各单位,切实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二是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在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在主管和协管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实干”原则,积极全面推进人社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工作。按年度完成部门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绩效自评、绩效跟踪监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绩效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推动建成社保基金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社保基金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全面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公共服务质量,形成体系完备、覆盖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多方参与、配置高效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在区财政厅开展的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中,我厅考核为“优”。四是完成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预算资金158596.39万元,涉及项目共115项(含历年项目),包括“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经费”、“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经费”、“跨省安置离退休职工代管费”、“2021年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代发项目”、“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资金”等项目,从项目资金投入、项目资料、财务支出及绩效指标设定完成情况等方面评价,部门整体预算项目支出得分为89.81分,评价结果为“良”,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较好,同时,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项目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藏财绩〔2023〕5号)文件要求,选择了20个2022年度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项目,并形成了20个《部门绩效评价报告》,其中“信息系统维护项目”“用移动、电信IDC机房项目”“‘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西藏赛区选拔赛和西藏自治区创业讲师大赛”“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资金项目”“西藏自治区招聘广场智慧化招聘软件项目”“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行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项目”等18个项目绩效评定结论为“优”,“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维护项目”绩效评定结论为“中”。五是完成2022年绩效跟踪监控工作,涉及评价资金185269.47元,涉及评价项目110个,项目跟踪监控期间为2021年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评定结论为“良”。六是完成2022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评价资金154284.19万元,评价得分91.96分,评价结果为“优”,评价重点项目36个项目,其中选择了8个重点项目进行单独的外部评价,其中“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涉及资金1033.95万元,绩效评价得分为90.80分;“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项目”涉及资金37845.61万元,绩效评价得分为98.05分;“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0万元,绩效评价得分90.76分;“跨省安置离退休职工代管费项目”涉及资金682万元,绩效评价得分100分;“2021年非养老保险基金统筹代发项目”涉及资金85165.55万元,绩效评价得分98.8分;“人社系统培训、会务、考务经费”涉及资金263.6万元,绩效评价得分91.61分;“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资金项目”涉及资金2782.88万元,绩效评价得分99.3分;“师资队伍建设运行经费项目”涉及资金646.02万元,绩效评价得分90.41分,以上均形成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无债务。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每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区党委政府每年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计划,主要用于实施组织28项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1项区内职称政治考试;实施组织高校毕业生第一批、第二批等8项公开考录公务员考试;维护人事考试相关设备。2022年预算项目资金1033.95万元,支出630.20万元,结转403.75,预算执行率为60.95%,绩效自评得分96.1分。
(二)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项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千家万户,确保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各类群体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的具体体现。按照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区人社厅积极指导区直各部门,各市(地)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用好用活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的就业再就业预算资金,涉及资金37845.61万元,支出37710.04万元,结转135.57万元。绩效自评得分为99.76分。
(三)2021年非养老保险基金统筹代发项目:根据国家以及西藏自治区制定的各项政策,离退休人员的交通费、取暖费、体检费、护工费、丧葬补助及一次性抚恤金等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待为发放,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政策标准落实相关待遇。为确保企业、机关离退休人员离休费、一次性生活补贴、交通费、取暖费、护理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各项待遇及时兑现,保障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权益,使企业、机关离退休职工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创造更好的条件,涉及资金85165.55万元,支出85165.55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00%,绩效自评得分98.09分。
(四)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资金项目: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创业孵化基地拓展了新的就业创业空间,成为新时期培育创业主体的重要引擎。为了进一步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服务好全区创业人员,以创业孵化基地为平台为创业人员提供经营场地、创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评估、跟踪管理等服务。为加快区创业孵化载体发展,提升双创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按照《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28号)文件要求,对每年度复核通过的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开展一次性建设扶持资金和年度运行管理费用补贴兑现。涉及资金2782.88万元,支出2458.38万元,结转324.5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88.34%,绩效自评得分98.83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54000021T000000007786-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 | ||||||||||
主管部门: | 11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实施单位: | 1170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 | ||||||||
资金构成(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资金总额: | 10,176,500.00 | 10,339,477.79 | 6,302,004.75 | 10.00 | 60.95 | 6.1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176,500.00 | 10,339,477.79 | 6,302,004.75 | 60.95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 | |||||||
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1、规范考试流程,细化考务环节,加强警示教育,严守考试安全底线,提升服务考生能力,切实实现“科学考试、公平考试、安全考试”总目标,为我区的人才队伍选拔作出贡献。2、组织开展好25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10项区内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考试试题命制、考务组织及考后阅卷工作,并及时完成各项人事考试费用核算和支出工作。 | 组织开展好10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10项区内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考试考务工作,购置各类考务设备27个,并实时完成各项人事考试费用的核算和支出。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年度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实际完成值 | 完成率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遴选考务次数 | ≤ | 13 | 次 | 10 | 100.00% | 10.00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类考试次数 | ≤ | 25 | 次 | 10 | 100.00% | 10.00 | 10 | 因疫情部分考试未能开展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完善考试环境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优 | 1 | 5.00 | 5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考务费发放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优 | 1 | 10.00 | 1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期发放考务费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优 | 1 | 5.00 | 5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期完成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优 | 1 | 15.00 | 15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开展考务工作节约成本率 | ≥ | 80 | % | 80 | 100.00% | 3.00 | 3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考务成本是否控制在预算内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优 | 1 | 2.00 | 2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人事考试权威性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优 | 1 | 5.00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考生能力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优 | 1 | 5.00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微博关注人数 | ≥ | 11 | 万人次 | 11 | 100.00% | 5.00 | 5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区人事考试中心认知度和信任度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优 | 1 | 2.00 | 2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全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才队伍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优 | 1 | 3.00 | 3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委托方满意度 | ≥ | 85 | % | 86 | 100.00% | 5.00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考生满意度 | ≥ | 82 | % | 93 | 100.00% | 5.00 | 5 | ||
合计 | 100.00 | 96.1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54000021T000000014943-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经费 | ||||||||||
主管部门: | 11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实施单位: | 1170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 | ||||||||
资金构成(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资金总额: | 222,000,000.00 | 378,456,092.91 | 377,100,445.94 | 10.00 | 99.64 | 9.96 | |||||
其中:财政资金: | 222,000,000.00 | 378,456,092.91 | 377,100,445.94 | 99.64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 | |||||||
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按照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开展高校毕业生政策宣传及举办专场招聘会。研究制定实施一系列积极就业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充分就业。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方针,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区外就业和自主创业。按照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兑现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资金1.5亿元以上,惠及更多高校毕业生。 | 根据职责,中心积极开展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兑现各类补贴,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组织开展各类人才洽谈会等,全年就业率达到95.6%,兑现市场就业补贴42710.04万元,涉及202家企业,11254名高校毕业生,完成自治区年初工作任务目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年度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实际完成值 | 完成率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各类补贴额度 | ≥ | 22200 | 万元 | 37845.61 | 100.00% | 8.00 | 8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各类补贴兑现人数 | ≥ | 5000 | 人次 | 27072 | 100.00% | 8.00 | 8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全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 ≥ | 98 | % | 95.6 | 97.55% | 8.00 | 7.8 | 受疫情影响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就业人数 | ≥ | 20000 | 人次 | 32397 | 100.00% | 8.00 | 8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预决算数据准确率 | ≥ | 98 | % | 98 | 100.00% | 5.00 | 5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预期完成时限 | ≥ | 98 | % | 98 | 100.00% | 5.00 | 5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成本节约率 | ≥ | 0 | % | 0 | 100.00% | 5.00 | 5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项目实际投资经费 | ≤ | 22200 | 万元 | 22200 | 100.00% | 4.00 | 4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意识和效益意识 | ≥ | 90 | % | 90 | 100.00% | 5.00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是否达到节约财政资金目标 | ≥ | 100 | % | 100 | 100.00% | 5.00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升部门管理能力 | ≥ | 80 | % | 80 | 100.00% | 5.00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 ≥ | 95 | % | 95.6 | 100.00% | 5.00 | 5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提高毕业生就业企业稳岗率 | ≥ | 90 | % | 90 | 100.00% | 5.00 | 5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增强就业宣传 | ≥ | 90 | % | 90 | 100.00% | 5.00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高校毕业生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0.00% | 3.00 | 3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就业单位满意度 | ≥ | 98 | % | 98 | 100.00% | 6.00 | 6 | ||
合计 | 100.00 | 99.76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54000022T000000070199-2021年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代发项目 | ||||||||||
主管部门: | 11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实施单位: | 117002-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
资金构成(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资金总额: | 787,726,000.00 | 851,655,500.00 | 851,655,500.00 | 10.0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787,726,000.00 | 851,655,500.00 | 851,655,500.00 | 100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 | |||||||
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确保机关离退休人员离休费、一次性生活补贴、交通费、取暖费、护理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各项待遇及时兑现。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取暖费、离休护理费等各项待遇及时兑现。 | 落实好离退休人员相关待遇,严格按照政策兑现待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年度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实际完成值 | 完成率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覆盖企业离退休人员数量 | ≥ | 4.6 | 万人 | 4.85 | 100.00% | 6.00 | 6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覆盖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数量 | ≥ | 9.1 | 万人 | 6.2 | 68.13% | 6.00 | 4.09 | 年度预估目标过高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机关离休人员离休费、一次性生活补贴、交通费、取暖费、护理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发放率 | = | 100 | % | 100 | 100.00% | 6.00 | 6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机关退休人员交通费、取暖费、省级雇员费、省级交通费、护工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发放率 | = | 100 | % | 100 | 100.00% | 6.00 | 6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企业离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取暖费、离休护理费发放率 | = | 100 | % | 100 | 100.00% | 6.00 | 6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费发放率 | = | 100 | % | 100 | 100.00% | 6.00 | 6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 = | 100 | % | 100 | 100.00% | 6.00 | 6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 = | 100 | % | 100 | 100.00% | 6.00 | 6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机关离休人员离休费、一次性生活补贴、交通费、取暖费、护理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 ≤ | 5186 | 万元 | 5186 | 100.00% | 6.00 | 6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机关退休人员交通费、取暖费、省级雇员费、省级交通费、护工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 ≤ | 31487 | 万元 | 31487 | 100.00% | 6.00 | 6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企业离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取暖费、离休护理费 | ≤ | 121 | 万元 | 121 | 100.00% | 6.00 | 6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费 | ≤ | 2452 | 万元 | 2452 | 100.00% | 6.00 | 6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 定性 | 好坏 | 好 | 1 | 6.00 | 6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保障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权益 | 定性 | 好坏 | 好 | 1 | 6.00 | 6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符合享受待遇条件人员的满意度 | 定性 | 好坏 | 好 | 1 | 6.00 | 6 | |||
合计 | 100.00 | 98.09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54000023T000000837854-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资金 | ||||||||||
主管部门: | 11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实施单位: | 117003-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 ||||||||
资金构成(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资金总额: | 0.00 | 27,828,800.00 | 24,583,771.46 | 10.00 | 88.34 | 8.83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7,828,800.00 | 24,583,771.46 | 88.34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 | |||||||
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加快我区创业孵化载体发展,提升双创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按照《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28号)文件要求,根据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一次性建设扶持资金和运行管理费用的补贴标准,结合第二批复核通过的7家自治区级孵化基地复核评审情况拟进行资金兑现,共计3462.88万元,其中一次性建设扶持资金2512.88万元,运行管理费用补贴950万元 | 为加快我区创业孵化载体发展,提升双创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按照《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28号)文件要求,根据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一次性建设扶持资金和运行管理费用的补贴标准,结合第二批复核通过的7家自治区级孵化基地复核评审情况拟进行资金兑现,共计3462.88万元,其中一次性建设扶持资金2512.88万元,运行管理费用补贴950万元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年度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实际完成值 | 完成率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兑现2020年度运营管理费用补贴的创业孵化基地个数 | = | 7 | 个 | 7 | 100.00% | 10.00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兑现一次性建设扶持资金的创业孵化基地个数 | = | 4 | 个 | 4 | 100.00% | 10.00 | 1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孵化基地复核评审通过率 | ≥ | 80 | % | 80 | 100.00% | 5.00 | 5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孵化基地申报材料合格率 | ≥ | 95 | % | 95 | 100.00% | 5.00 | 5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补贴兑现完成时限 | ≤ | 90 | 天 | 90 | 100.00% | 5.00 | 5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申报材料申报时限 | ≤ | 60 | 天 | 60 | 100.00% | 5.00 | 5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补贴资金兑现额度 | ≤ | 3462.88 | 万元 | 2458.37 | 100.00% | 5.00 | 5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一次性建设扶持资金补贴标准 | ≤ | 800 | 万元 | 800 | 100.00% | 5.00 | 5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运营管理费用补贴标准 | ≤ | 200 | 万元 | 200 | 100.00% | 5.00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升孵化基地服务水平 | 定性 | 高中低 | 高中低 | 1 | 5.00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优化创业环境 | 定性 | 高中低 | 高中低 | 1 | 10.00 | 1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全区创业热情 | 定性 | 高中低 | 高中低 | 1 | 10.0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创业孵化基地运营团队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0.00% | 10.00 | 10 | ||
合计 | 100.00 | 98.83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厅当年拨付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房屋租赁返还、存款利息等。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反映各级政府及相关机构支出。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履行一般公共服务职能的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支出。
职业教育(项):主要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技工学校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厅机关、公务员局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和办公楼运行维护等支出。
3.机关服务(项):主要用于后勤单位的支出。
4.综合业务管理(项):主要用于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5.劳动保障监察(项):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6.就业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8.信息化建设(项):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支出。
10.劳动关系和维权(项):只要用于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
11.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1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主要用于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3.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于就业方面的补助支出。
1.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项):主要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2.职业培训补贴(项):主要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3.公益性岗位补贴(项):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4.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主要用于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给予的补贴支出。
5.求职创业补贴(项):主要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求职创业给予的补贴支出。
6.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主要用于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反映城乡社区廉租房规划建设维护、住房制度改革、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督等方面支出。
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主要用于公有住房建设及尚未出售或不可售公有住房维修改造的支出。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