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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全区上年度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5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藏人社办2011101

关于发布全区上年度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通知

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政工人事处,中央驻藏单位、军区后勤部人事处:

根据《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6号)的规定,经统计测算,2010年度生育保险统筹范围内人均生育医疗费用为3600元,现予以发布,请从201111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