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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廉政档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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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厅系统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按照区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区直纪工委要求,现就《廉政档案》填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厅属各单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干部。
二、填报要求
1.此次填报《廉政档案》,凡2019年5月填报以来新提任(含职级晋升)、调入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干部为第一次填报(填写表1),必须由干部本人对照“填表说明”亲笔填写;其他人员以完善相关信息为主(填写表2)。
2.《廉政档案》电子版请从厅门户网站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
3.凡瞒报、漏报、不如实填报的,经核实,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4.《廉政档案》将作为厅党组干部提拔任用、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机关纪委廉政意见回复重要参考。
三、报送时间
2020年5月30日前,将《廉政档案》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厅机关纪委(611室)。
区纪委监委驻区人力资源和 区人社厅机关纪委
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