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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邀请参加自治区本级2026年工伤预防采购项目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3日 文章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章作者: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对下述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本级2026年工伤预防项目。                       

二、资金来源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三、项目内容

(一)工伤预防宣传。1.制作并播放工伤预防宣传片:在西藏日报、西藏广播电视台、拉萨发布、幸福拉萨、拉萨融媒体及“西藏社保”APP等平台上公开发布;同步在拉萨市铜牛广场大屏、布达拉宫旁邮电大楼大屏、八廓商城大屏上滚动播放(播放时间7天)。2.宣传资料:印制工伤预防宣传折页手册2000册,保温水杯1000个,太阳伞280把,电动车头盔325顶,笔记本(带笔)500本。

(二)工伤预防培训。开展工伤预防政策解读及能力提升,主要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应急逃生、自救互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流程等。重点培训矿山、建筑、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电力生产和供应等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一线班组长等重点岗位人员,培训时间3天,参训人数100余人。

四、项目服务商的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服务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服务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税证明。

3. 提供三年内任意一年或两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参保凭证)或免缴纳证明。

4. 服务商具有培训及宣传相应资质。

5. 服务商具有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方面工作经验两年以上并具有良好市场信誉。

6. 服务商提供培训服务方案

7.服务商具备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人员。

8.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络查询图。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和分包。

五、响应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自2026年4月24日-4月28日9:30-18:00在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46号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二楼204室获取。

(二)响应文件免费,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三)获取响应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人自拟声明);

5.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提供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交,原件备查。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2026年4月28日9:30-13:00前送达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46号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204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七、采购单位、联系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联系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46号

联系人:泽仁

电话:0891-6865499 

                       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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