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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列入自治区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项目目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1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章作者:

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现将新增自治区级以下创建示范项目予以公布。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目录内的项目开展工作,不得任意设置子项目,不得任意扩大创建示范范围,不得借机开展表彰活动。

各相关单位开展新的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需按归口报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开展。

附件:西藏自治区列入自治区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项目

监督电话:0891-6845926

             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