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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 金融助企稳岗扩岗贷款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5日 文章来源: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文章作者: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64号)工作要求,我厅会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将于2023年开展“惠如愿·惠岗贷”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活动,现将活动公告如下。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发挥金融助力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支持作用,确保全区金融主体复工复产,有效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主要内容及时间安排

开展“惠如愿·惠岗贷”活动,为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提供各类属地化、特色化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活动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支持范围及认定标准

“惠如愿·惠岗贷”专项贷款活动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1.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稳岗扩岗优质企业;2.就业弹性大、民生关联度高的养老、托育、家政、餐饮、外卖配送等行业企业;3.“用工难、用工贵”问题突出的稳产保供企业;4.吸纳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人员、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较多的企业。

申请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小微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1.企业成立1年以上;2.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3.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贷款受理机构

全区辖内中国银行各网点。

六、申请标准

符合申请标准的企业,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贷款利率按西藏优惠利率执行。

七、申请方式

各级人社部门将于近期公示首批(分批公示)符合活动支持范围和认定标准的企业名单,公示期3天内无异议的企业可从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参保地中国银行各网点申请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暂未在公示名单但符合活动支持范围和认定标准的企业可自行前往参保地人社部门进行初审),中国银行负责贷款审核、贷后管理等工作。

八、咨询电话

序号

地市经办机构

联系号码

备注

1

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0891-6323689


2

拉萨市人社局

   0891-6331814    0891-6360699


3

山南市人社局

0893-7825053


4

林芝市人社局

0894-5822402


5

日喀则市人社局

0892-8835301


6

昌都市人社局

0895-4830158


7

那曲市人社局

0896-3721011


8

阿里地区人社局

0897-2824171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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