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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2021年专项招聘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体检、考察政审、资格复审及聘用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2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章作者: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21年事业单位专招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工作安排,现就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及聘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考生在资格复审前,自行前往我区地市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政审

考生在资格复审前,须填写《2021年云南省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政审表》,由考生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资格复审及聘用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10月29日

资格复审地点:人社厅事业处(拉萨市北京西路46号区人社厅机关办公楼519办公室

(二)聘用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示。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公示结束后,由云南省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资格体检、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考生必须到达现场并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相应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派遣手续,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体检报告原件。

2.政审表原件。

3.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就业推荐函。区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区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厅高校中心开具的就业推荐函。

(三)无正当理由,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赴用人单位报到,否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四)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需及时拨打下方联系电话进行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云南省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政审表   

      2、进入体检、政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联系电话:0891—6845892 ,0891-6845870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