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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2021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资格审查、考察和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30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章作者:

区直各公开招聘(遴选)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各位考生:

为做好西藏自治区2021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资格审查、考察和体检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2021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公告》,此次公开招聘(遴选)资格审查、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公开招聘(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各岗位进入资格审查、考察和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各公开招聘(遴选)单位要高度重视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招聘(遴选)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公开招聘(遴选)单位通知。公开招聘(遴选)单位须审查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西藏自治区2021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推荐表原件;

4.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

    二、考察

   (一)考察内容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招聘(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廉政考察必须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上级纪检部门意见。

(二)考察方式

公开招聘(遴选)单位要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考察过程中,要严把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关,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考察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式,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并由考察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签字。考察小组对考察结果负责。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公开招聘(遴选)资格。

三、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到各公开招聘(遴选)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各公开招聘(遴选)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公开招聘(遴选)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原单位等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遴选)结果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开招聘(遴选)单位务必在10月25日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至区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由公开招聘(遴选)单位按程序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公开招聘(遴选)单位按照干部调配工作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公开招聘(遴选)资格。

联系方式:0891—6845892

附件:西藏自治区2021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进入资格审查、考察和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