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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2021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名单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3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章作者:

1、西藏京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企业名称:西藏京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1MA6TE0YU2Q

地址:拉萨市仙足岛生态住宅小区南A-2号临街房

法定代表人:尚进

2020年11月,罗某、李某投诉西藏京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我局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多次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尚进,其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配合调查处理。经查,西藏京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拖欠罗某、李某等13名员工工资175734元情况属实,证据充分。根据以上事实,我局依法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支付员工工资,届期未履行。

2021年1月1日,我局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拉萨市公安局。目前,拉萨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

2、城北巴蜀老汉火锅拖欠工资案

企业名称:城北巴蜀老汉火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40192MAB02HU990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德吉北路38号拉威阳光城门面房

法定代表人:珍珠

2021年1月,李某等多名员工到我局劳动监察支队投诉城北巴蜀老汉火锅拖欠工资,我局监察支队与该企业经营者珍珠联系,其拒不配合调查处理。经查,城北巴蜀老汉火锅拖欠李某等22名员工工资及非法克扣押金总计198653元,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根据以上事实,我局依法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支付员工工资,届期未履行。

2021年2月4日,我局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拉萨市公安局。目前,拉萨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

3、西藏正天装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案

企业名称:西藏正天装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3MA6TE7GW3W

地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0号制氧大厦2楼方富友商品房

法定代表人:李鑫

2020年12月,李某文等24名工人陆续到我局劳动监察支队投诉称,西藏正天装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我局监察支队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李鑫联系,其拒不配合调查处理。经查,西藏正天装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拖欠李某文等24名工人工资总计293895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根据以上事实,我局依法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支付员工工资,届期未履行。

2021年2月5日,我局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拉萨市公安局。目前,拉萨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

4、拉萨市奥斯卡酒吧拖欠工资案

企业名称:拉萨市奥斯卡酒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1MA6TE4546C

地址:拉萨市仙足岛南路11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俄尖泽仁

2021年1月,陈某龙投诉拉萨市奥斯卡酒吧拖欠其工资,我局监察支队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俄尖泽仁联系,其拒不配合调查处理。经查,拉萨市奥斯卡酒吧拖欠陈某龙等112名员工工资总计629185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根据以上事实,我局依法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支付员工工资,届期未履行。

2021年2月7日,我局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拉萨市公安局。目前,拉萨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

5、西藏卓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企业名称:西藏卓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1MA6TCWE069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中路冲萨商业综合楼西侧二层

法定代表人:赵宏

2020年10、11月,张某、李某等8人陆续到我局监察支队投诉西藏卓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经查,西藏卓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张某等8名员工工资总计55267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我局依法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支付员工工资,届期未完全履行。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6、拉萨大姆指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欠缴社保案

企业名称:拉萨大姆指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000995961221

地址:拉萨市当热中路1号

法定代表人:央宗

2021年2月至4月,王某等19名员工陆续到我局监察支队投诉拉萨大姆指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欠缴社保。为迅速调查了解违法事实,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央宗取得联系告知其接收调查询问,其一再推脱直至拒接电话,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带来困难,其行为已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7、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被告知人:黑龙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126962109W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曲德春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拉萨市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程三期(第一部分)工程,存在非法分包转包、未建立用工实名制、未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等违法情形导致出现拖欠工资问题,致使拉鲁湿地建设项目从事栈道施工作业的彭某某、张某某、李某某等数十名工人向多部门聚集上访,严重影响拉萨市社会稳定。我局依法向你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拉劳社监令字〔2021〕17号)要求你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支付周某某拉鲁湿地班组工人工资,届期该公司未处理。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