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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计划受托人评选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6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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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92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人社发〔2021〕22号)规定,经西藏自治区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选委员会评选,共11家受托管理机构入选为我区职业年金计划受托人。评选结果分为三档,档内以受托人法定中文名称笔画为序,排名不分先后。现公示如下:
A档(5家)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B档(3家)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档(3家)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评选的机构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6月30日18: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西藏自治区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逾期未反映的视同无异议。
联系人:陈海涛
联系电话:0891-6868150(传真)
西藏自治区职业年金基金
管理机构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