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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推荐的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5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关于对拟推荐的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关于评选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32号)精神,现将拟推荐的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5日至11月9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西藏自治区建材工业协会办公室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一)西藏自治区建材工业协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404405

联系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

邮政编码:850000

(二)自治区人社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865132

联系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46号

邮政编码:859000

附件:1.拟推荐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西藏自治区建材工业协会)简要事迹


西藏自治区建材工业协会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9年11月5日




附件1

拟推荐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

西藏自治区建材工业协会简要事迹


西藏自治区建材工业协会(以下简称“我协会”)成立于2017年1月7日,会员单位19家,党员11人。2018年,我协会在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经信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建材工业产业政策,围绕政府委托和会员单位需求,认真履行协会职能,积极开展好各项服务工作,得到了业务主管部门和会员单位的充分肯定。

一、积极为政府部门服务

(一)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搞好行业发展管理

1、组织专家项目评审。受经信厅委托,我协会先后对我区西藏中材祁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拉萨城投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宿海螺有限责任公司4个重点水泥建设项目可研报告进行了专业评审,为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管理提供了智力支持。

2、组织召开产能置换听证会。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严肃产能置换 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文件精神,坚决依法依规从严审核项目产能置换方案,防止弄虚作假,消除新增产能隐患,受经信厅委托,按照《中国水泥协会行业听证程序实施暂行办法》和借鉴云南省听证会经验,我协会拟于近期组织举行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拉萨城投祁连山水泥有限、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宿海螺有限责任公司等已建试生产、拟建的新增产能建设项目产能置换听证会。

(二)配合政府部门制订建材工业发展规划

1、为全方位支持、配合、协助经信厅开展《西藏自治区建材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发挥我协会在编制规划中的作用,一方面会同中国水泥协会对全区水泥产业进行了深入调研,了解掌握行业整体发展现状和市场情况等,另一方面对西藏的石材、装备式建筑等进行了摸排、走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为业务主管单位建言献策。

2、《西藏自治区水泥工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由自治区发改委委托中国水泥协会主持编制。按照自治区发改委要求,协助、配合做好此项工作,我协会全程参与,陪同中国水泥协会在拉萨、山南、日喀则、林芝、昌都五地市进行了深入调研,还就当前经济形势发展动态、行业发展现状、市场供需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对《规划》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实地调研,为行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为理清西藏水泥市场未来几年的发展情况,引导水泥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协会会同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专家组,依照国家水泥行业“供给侧”改革政策,结合西藏水泥产业发展情况,全面系统对区内外市场进行分析,对现状和未来进行研究,编制完成了《西藏自治区水泥行业市场调研报告》。在将《报告》印发给水泥会员企业的同时,将《报告》呈送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厅、环保厅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领导。

三、健全党组织,设立支部委员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西藏“两新”工委和《西藏自治区建材工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对西藏自治区建材工业协会的领导,在社团组织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推动社团组织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协会申请设立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建材工业协会支部委员会,并按经信厅党组的要求开展党的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