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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一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候选个人及第四届全区技术能手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5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藏人社厅发[2012]21号

区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直各单位、西藏军区总后勤部、西藏武警总后勤部、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荐第十一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候选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62号)精神,为加强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第十一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及个人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和西藏自治区第四届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分配给我区的名额,我区可推荐1-2名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推荐2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可推荐1-2个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单位;推荐2个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个人。按照《西藏自治区技术能手表彰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拟评选表彰第四届全区技术能手20名,全区技术能手名额分配见附件1。请各单位、各地(市)可按照2:1的比例推荐,同时考虑少数民族和妇女同志比例,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

二、推荐条件。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中推荐。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奖项,并坚持在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在生产实践和工作岗位上贡献特别突出或实现重要发明创造的高技能人才;在国际、国内重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高技能人才均可推荐。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和个人,从基层企业和技能人才培养院校中推荐产生,主要包括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企业等。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个人应从企业生产一线员工、技能人才培养院校教师、各类培训机构和基层企业从事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者中推荐。

全区技术能手候选人原则上从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在本企业行业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能人才中产生。同时,推荐时突出生产一员技术人员和我区民族特色、传统职业(工种)从业人员。

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仍然从已取得全区(行业)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中推荐产生。

三、各相关单位、各地(市)要积极推荐,多渠道挖掘人才,对推荐人员和单位要严格把关,并填写相应的推荐表和撰写事迹材料,推荐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4。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时,须同时上报相关音像资料

四、请相关单位、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本通知要求,尽快推荐,全区技术能手候选人须足额推荐。相关推荐材料请于2012年4月9日前报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指导中心,逾期申报无效。

联系人:丁富忆  

联系电话:0891—6602591   13989904052

传   真:0891—6602587

电子邮箱:10038724@qq.com

附件:1、全区技术能手名额分配表

      2、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3、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推荐表

      4、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个人推荐表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1:

全区技术能手名额分配表

序号

各地(市)

名 额

1

区直

4

2

拉萨市

4

3

日喀则地区

3

4

山南地区

3

5

林芝地区

2

6

昌都地区

2

7

那曲地区

1

8

阿里地区

1


附件2: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区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                           (章)                  分配名额:         实际推荐人数:         女性人数

内容

项目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职业

(工种)

技术等级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中华技能大奖

候 选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1.按推荐先后顺序排列全区技术能手候选人;

2.报送候选人材料时,请同时附推荐单位评审工作情况。

附件3: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推荐表

推荐单位:                           (章)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1






2






3






4






5






注:按推荐先后顺序排列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

附件4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个人推荐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1









2